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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2-02-22 02:53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递延纳税。收回投资不同于企业合并,收回投资只能在当期纳税。企业合并和收回投资的本质区别是,企业合并是合并方对被合并方业务的合并,收回投资是投资方收回被投资方的剩余资产。企业合并以股权划转为前置条件的,股权划转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应当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否则划转双方要按照捐赠和接受捐赠进行所得税处理。 

【文章来源】:财务与会计. 2020,(13)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企业合并税收筹划案例
    (一)筹划背景
    (二)筹划方案
    (三)税务处理
二、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合并业务的认定
    (二)企业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实质
三、股权划转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股权划转业务的认定
    (二)股权划转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三)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实质
四、企业合并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一)吸收合并的所得税处理
    (二)分步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1. 股权划转环节的所得税处理
        2. 吸收合并环节的所得税处理
        3. 资产租用环节的所得税处理
    (三)两种筹划方案的比较
五、企业合并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
    (一)关于企业合并业务的认定
    (二)关于企业合并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
    (三)关于股权划转中的重复纳税
    (四)关于企业重组中的征管风险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有创投机构税务筹划探析——以ABC集团为例[J]. 温伟嘉.  大众投资指南. 2021(23)



本文编号:363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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