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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孔子仁学的内涵及意义(3)

发布时间:2014-07-24 11:38

  差不多百年之前,着名的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和教育家杜威到中国来过。他在一次有关东西方伦理思想比较的演讲中,这样评价中国的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伦理: “东方思想更切实、更健全??例如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都是健全的确定的切实的天然的人生关系。人人都有父、有子、有夫妇兄弟,人人都是一国的臣民或君长,人人都有朋友。所以东方的圣人,就规定五伦的道德规范,教人怎样做君臣、做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事实上,在等级区别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依据一定的地位和身份来生活,其行为都受到这样一套源自社会等级差别的生活伦理的规范,人人都会有规可循,社会也就井然有秩。总之“东方的道德观念,简直可说全然根据家庭。所以经书常说孝是德之本。而孝的范围也最大,不信不诚,败坏家声,可算不孝;建德立功,扬名显亲, 就可算孝”。为说明东西伦理的差异根源,杜威将归结为,西方伦理重视个人权利,而东方伦理则不是这样。个人主义的权利观念,推广到社会政治生活中,要求政府就必须保护具体的一一个体公民的权利。相对而言,东方道德则更多注重自己对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可以说避免了西方出于个人功利考虑的“道德自私自利的毛病”。

  我们今天来看孔子的仁学及其伦理学说,当然不能用古代社会血缘亲族关系中的“集体主义”来抹杀现代公民社会中的个人权利。就是杜威本人,也这么估价了一个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伦理道德对于那个社会的适切性—— “道德适应环境而产生,某种道德对于某种环境为善,对于他种环境又不然,所以东西道德实无长短之言”。以理性权衡和判断为特征的功利主义伦理对于人之为善的本源动机是缺乏说明的,就此弱点而言,孔子的仁学和它的伦理主张正好从天然的本然的“善” 出发。性善论将人的道德责任完全地归结到每个人内心深处,归结为个人自身。从积极的意义上来看,它可以极大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扩充人的内 U生活,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免除受到物质主义或功利主义这样的污染。比如,在功利主义伦理看来,人的一切目的性的行为活动,都是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快乐、安康、福利,达到这一点就是“善”。

  在今天物质财富相对于古代社会极大丰富的同时,在商业主义盛行的社会中,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很容易沦为为享乐主义作辩护作论证的根据。而以“仁” 为核心的性善论,则更有利于个人道德境界的养育和提高。在一定的意义上,人之本性的“善”显示出道德培养并不永远屈从于外部世界,同情他人的不快乐和愿意他人快乐的倾向,总存在于每个人的天性之中; 自知内心的“善”无疑有助于每个的尊严感。自尊的价值观,有助于尊重他人,有助于建构理想社会;同意人皆可以为善,同意人皆本善的价值观,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有助于建立“和乐” 的局面,形成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王道”政治— — 一种以人为本的法制社会。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正在于与时俱进,对于孔子的学说,进行符合现代公民社会的革命性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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