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雨中的猫》中the的语篇衔接功能分析(2)
尽管对于猫的名称。海明威使用了两个不同的名词,即a eat及a kitty。其实,a eat即a kitty。无论是从语音,还是从语符来看,都可以把the视为指示代词that的“弱化形式”(weakened form)[1’1。
因此. 可以把a cat—the cat—a cat—it—a kittv—that kitty视为一条共指链。“猫”是这篇短篇小说非常重要的一条轴。故事都是围绕这条轴展开,但这条轴却若隐若现。而由冠词a及the、指示代词it及that等构成的共指链B,正好把这条轴凸现出来,从而使得该短篇小说更具可读性。
2.直接照应。Quirk等人及黄国文均认为.直接照应就是指照应成分与先行成分存在着明显的互指关系。对于the而言,直接照应就是指the后面的词与前面的所指对象同形(见例(2)及例(3))。在短篇小说《雨中的猫》中,the起着直接照应功能随处可见,下面通过两个具体例子加以分析。
(2)Outside right under their window a cat Waft,crouched ullder one of the dripping green tables.Theeat was trying to make herself s0 eompaet that shewould not be dripped on.(P129)(3)The table was there,washed bright green inthe rain.but the cat was gone.(P13O)猫(a eat)是短篇小说《雨中的猫》中相当重要的一个角色.上述的两个语篇均是关于猫的描写。那么,这两个语篇中的猫是指同一只猫,还是两只不同的猫?从整篇小说来分析,我们知道,海明威自始至终都只描写· 只小猫。显而易见,(2)的a eat及the eat(3)的the eat与前文出现过的aeat为同形,也就是说,(2)的a eat及the eat与(3)的the eat照应对象并没有改变中心词,而只是把不定冠词换成了the, 因而a eat与the eat之间的关系属于直接照应。同样, (4) 中的anumbrella与(5)及(6)中的the umbrella也构成直接照应的关系。
(4)As she stood in the doorway an umbrellaopened behind her.如(5)With the maid holding the umbrella overher The maid stayed outside to e|ose theumbrella3.间接照应。关于the的间接照应,黄国文指出,the后面的词语与前面的所指对象不同形。但受话者却能确定“the X”所指的对象。由此可见,the在语篇中间接照应的照应成分和先行成分之间的互指关系,并不很明显,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语境,进行必要的推理分析,才能得以确认。在短篇小说《雨中的猫》中,the起着间接照应功能达7、8处之多。下面通过两个具体例子做一些分析。
(7)The wife went downstai1"and the hotelowner stood up and bowed to her as she passed theoft1ce。Someone knocked at the door.对于 中the的间接照应,也就是theoffice所指的对象,我们该如何确认.从整篇短篇小说来看,故事是发生在意大利的一个旅店:再从(7)这个语境来看,这个特定的语境中,涉及到两个人物,即the wife及the hotel owner;这两个人物各自的动作不尽相同,这位美国的太太是走过柜台.而旅店的老板则是站着并向这位美国太太点头哈腰。一般而言,只有老板才会在柜台经营、打理自家旅店的生意。当时旅店的客人只有这对年轻的美国夫妇。可见,旅店的生意并不是很景气。因此。当这位美国太太走过柜台的时候,旅店的老板要点头哈腰了。所以,柜台只能是旅店老板的,而不属于这位美国太太。由此可见,the office与thehotel owner形成了间接照应的关系。在(8)这个语篇中,the间接照应所指的对象,即the door所指的对象是什么?换言之。来者敲哪间房的门?来者又是谁?对此,我们需要做一些推理。依据该小说的下文,我们知道,来者是旅店的女侍者。该女侍者是奉旅店老板之命,给这位美国太太送来一只小猫。由此可见,女侍者敲这对美国夫妇所住房子的门。
本文根据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分析了the在短篇小说《雨中的猫》所具有的语篇衔接功能,即指示限定功能及语篇照应功能。相对而言,在《雨中的猫》中,the的指示限定功能较为简单明了,而the的语篇照应功能则是比较复杂,尤其是间接照应功能,对此,必须要结合特定的语境并加以合乎情理、合乎逻辑的推理论证,方可确定其所指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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