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居民医保进程中面临的问题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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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化政策设计
通过本次调查,笔者认为新农合在部分地区比居民医保更具吸引力的主要原因在于其社区医疗机构支付比例较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较轻。经办机构也应充分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全面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首先要有针对性地调整政策,明显拉开基层和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其次,报销政策要简单易懂,居民自己可以算账,看得见在基层看病的实惠;再者要优化服务流程,使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人性化;还要完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双向转诊、转外就医、范围内用药和诊疗等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定点医师制度,将监管延伸到医保定点医师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服务,逐步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激励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
2 提升统筹层次
实现市级统筹,不仅可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性,也能不断增强居民医保的保障能力,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应按照各项保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五统一”和基金管理的要求,通过提高各省辖市统筹层次,推动解决省辖市内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政策待遇不均等、基金共济能力薄弱、管理服务不统一等矛盾,进而加快异地就医、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的推进步伐[3]。
3 强化基金管理
强化基金管理工作,将基金结余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基金基础管理,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建立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和财政补助增长机制。在合理测算和使用医保基金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机制效应,降低大重病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4 改革付费方式
要不断提高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必须要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激励和对医疗费用的制约作用。应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结合门诊统筹实行城镇居民医保按人头付费,结合住院大病的保障推进县级以上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照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采取的模式,结合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适应基层和全科医生首诊制以及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确定按人头付费的标准,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的个人负担。
5 推动资源整合
现阶段,大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旧是分别由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导致重复参保、重复财政补贴、重复投入办公资金,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就必须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多头管理的问题。要加强医疗保障机构建设,建立从上到下的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项目,明确管理部门性质和专业人员配备标准,实现规范化的管理[4]。按照资源共享、一卡结算的要求,利用现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6 推进城乡统筹
目前,城乡统筹进展步伐缓慢,是造成居民医疗保险扩面难度和压力加大,基金共济能力不强;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待遇差别大,矛盾突出;城乡居民重复、交叉参加医疗保险,甚至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现象的主要原因[5-6]。为尽快消除体制障碍,加强各医疗保障制度间的衔接和整合,形成覆盖广泛、相互贯通的医疗保障体系,应由国家或者省级层面进一步明确城乡统筹的推进要求,加大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力度。重点研究并探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和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对暂时没有条件实现医疗保障制度整合的地区,应着力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管理服务资源的整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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