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逻辑公式与可定义性
发布时间:2017-08-22 07:20
本文关键词:常逻辑公式与可定义性
【摘要】:常逻辑公式是不含命题变元的逻辑公式,运用它们可以定义结构类。但反过来某些结构类却不能以常逻辑公式集定义。模态逻辑中一阶可定义的框架类可被常模态公式集定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该框架类对满射互模拟象、不相交并封闭,并且它的补类对超滤扩张封闭。有穷传递框架类相对可由常模态公式集定义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它对满射互模拟象和不相交并封闭。这两条定理中后一条可推广至直觉主义逻辑。
【作者单位】: 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
【关键词】: 模态逻辑 直觉主义逻辑 框架类 可定义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2CZX054)
【分类号】:B812
【正文快照】: 古典模态逻辑理论有3个主要分支:可定义性理论、完全性理论和对偶理论[1]167-245。本文研究古典模态逻辑以及相关的直觉主义逻辑的可定义性理论。在国际逻辑学界多年来已产生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并解决模态框架类可被模态常逻辑公式集定义的刻画问题,以及由此推广至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马明辉;;常逻辑公式与可定义性[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06期
2 ;[J];;年期
3 ;[J];;年期
4 ;[J];;年期
5 ;[J];;年期
6 ;[J];;年期
7 ;[J];;年期
8 ;[J];;年期
9 ;[J];;年期
10 ;[J];;年期
,本文编号:71779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ljx/717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