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庭审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23 08:40
本文关键词:论庭审公开 出处:《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7年04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摘要】:庭审公开包括庭审应当以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以及审理结果必须以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说明的理由为依据,庭审未涉及的证据和事实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庭审未说明的理由不得作为裁判的理由两个方面的含义。庭审公开关键是充分实现刑事庭审的可接近性、可获得性、可依靠性三个特征。
【作者单位】: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D925.2
【正文快照】: 在理论界,“庭审虚化”“庭审走过场”以及审判结果的“暗箱操作”,是我国现行刑事审判久为诟病的主要问题(1)。针对刑事审判存在的问题,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推进,
本文编号:132320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1323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