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4 11:03
【摘要】: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村民自治有了长足发展。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其制度的完善关乎振兴乡村战略的实施,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本文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内涵、发展历程和重要作用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它是我国农村治理进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对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治理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村民自治制度运行中存在着村民与自治组织之间的权利冲突、村民自治的职责错位、村民自治权救济机制不顺畅和村民参与自治效果较差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发展。比较深入地剖析现行村民自治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得出其在相关规范体系、权责划分、权利救济和法治培育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以此认识村民自治制度完善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因此,本文针对现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做了一些探讨。一要健全村民自治规范体系。在遵循《宪法》关于村民自治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明确村民的自治主体地位和自治权利,需要制定一部《村民自治法》,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提供具体的法律保障。另外,要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使之契合不同农村地区的自治需求。最后,要完善村规民约,发挥“软法”之治的补充作用。二要明晰村民自治相关的权责关系,包括明确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范畴,以及明确村级“两委”之间的关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三要健全与发挥村民自治的监督保障、行政救济及司法援助机制的作用,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四要加强对农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法治教育,确保村民的自治主体地位。五要促进村民自治与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促进村民自治制度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422.6
本文编号:2627228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422.6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苗宏林;;浅论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年08期
2 徐勇;村民自治:中国宪政制度的创新[J];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01期
,本文编号:262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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