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1-11-18 11:51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存在多部门共同监管成效不显著,治理主体缺乏专业性,分权化改革有待完善,公众参与治理渠道不畅,法治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构建以行业自治弥补政府监管主体专业知识缺乏,创新村委会自我管理职能把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重建信用等级制度,推进"互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塑造全民法治意识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共建共治共享保障新格局。
【文章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0,37(01)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格局困境与弊端
(一)多部门共同监管成效不显著,治理主体缺乏专业性
(二)分权化改革有待完善,协同治理难以实现
(三)公众参与渠道不畅,缺乏参与积极性
(四)专项法律法规缺失,法治素质有待提高
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提出与优势
(一)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专业化
(二)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社会化
(三)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智能化
(四)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法治化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构建路径
(一)协调政府监管与行业协会自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二)强化村委会自我管理职能,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把控
(三)重建信用等级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四)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吉林省新型公众参与模式的困境[J]. 李平. 管理观察. 2018(29)
[2]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形成与治理——以邵阳“10·24”特大制售病死猪肉案为例[J]. 肖湘雄,王思琦.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3)
[3]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动因与困难[J]. 袁平. 中国市场. 2015(51)
[4]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J]. 周德翼,杨海娟. 中国农村经济. 2002(06)
本文编号:3502849
【文章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0,37(01)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格局困境与弊端
(一)多部门共同监管成效不显著,治理主体缺乏专业性
(二)分权化改革有待完善,协同治理难以实现
(三)公众参与渠道不畅,缺乏参与积极性
(四)专项法律法规缺失,法治素质有待提高
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提出与优势
(一)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专业化
(二)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社会化
(三)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智能化
(四)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能够促进治理法治化
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构建路径
(一)协调政府监管与行业协会自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二)强化村委会自我管理职能,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把控
(三)重建信用等级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四)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吉林省新型公众参与模式的困境[J]. 李平. 管理观察. 2018(29)
[2]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形成与治理——以邵阳“10·24”特大制售病死猪肉案为例[J]. 肖湘雄,王思琦.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3)
[3]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动因与困难[J]. 袁平. 中国市场. 2015(51)
[4]食物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J]. 周德翼,杨海娟. 中国农村经济. 2002(06)
本文编号:350284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minzhuminquanlunwen/3502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