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模式改进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27 05:57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民商事活动更加频繁,社会主体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加,民商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法院面临巨大的诉讼压力,这一问题的出现已经严重影响司法裁判的质量,损害司法公信力。因此,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推动之下,诉调对接模式得以快速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建立并发展出了以北京市的专项对接模式、上海市的附设调解组织模式、江苏省的调解优先模式、江苏南通的行政主导模式和湖北省的联合调解模式等具有代表性的诉调对接模式。但是,具体制度积极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足,这对于目前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需求是不利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诉调对接机制尚有不足之处,在具体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严重阻碍多元化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成为了我国当前必然的选择。本文从结构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诉调对接模式的基本法律问题,包括诉调对接模式的概念及产生背景、特点、基本原则和建立诉调对接模式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我国具有代表性的诉调对接模式,选取并分析了我国典型的几种诉调对接模式,发现其在运行过程中的共同的不足之处,包括社会各界对...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主要内容及研究重点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重点
三、研究方法及写作框架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及主要参考文献
第一章 诉调对接模式的学理概述
第一节 诉调对接模式的概念及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 诉调对接模式的特点
一、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弱化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
三、弥补法律的漏洞
四、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第三节 诉调对接模式的基本原则
一、效益与公平并重原则
二、合法合理相协调原则
三、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与司法审查原则
第四节 发展诉调对接模式的重要性
一、诉调对接模式与诉讼制度能够形成良性互动
二、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推动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第二章 我国诉调对接的代表性模式与现实中的困境
第一节 诉调对接的代表性模式
一、北京专项对接模式
二、上海市的附设调解组织模式
三、江苏省的调解优先模式
四、江苏南通的行政主导模式
五、湖北省的联合调解模式
第二节 我国诉调对接模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社会各界对于诉调对接模式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调解制度的相关立法严重滞后
三、检察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现有法律制度不足以抑制恶意调解现象的出现
第三章 域外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域外相关制度介绍
一、美国
二、英国
三、德国
四、日本
第二节 域外典型诉调对接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正确认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二、加强对调解人员的管理
三、通过积极立法使调解更加规范化
第四章 我国诉调对接模式的改进
第一节 提升社会各界对诉调对接模式的认同感
第二节 完善相关立法
第三节 健全检察监督制度
第四节 加强对恶意调解的规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521686
【文章来源】:兰州大学甘肃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二、研究主要内容及研究重点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重点
三、研究方法及写作框架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及主要参考文献
第一章 诉调对接模式的学理概述
第一节 诉调对接模式的概念及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节 诉调对接模式的特点
一、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弱化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
三、弥补法律的漏洞
四、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第三节 诉调对接模式的基本原则
一、效益与公平并重原则
二、合法合理相协调原则
三、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与司法审查原则
第四节 发展诉调对接模式的重要性
一、诉调对接模式与诉讼制度能够形成良性互动
二、促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三、推动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第二章 我国诉调对接的代表性模式与现实中的困境
第一节 诉调对接的代表性模式
一、北京专项对接模式
二、上海市的附设调解组织模式
三、江苏省的调解优先模式
四、江苏南通的行政主导模式
五、湖北省的联合调解模式
第二节 我国诉调对接模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社会各界对于诉调对接模式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调解制度的相关立法严重滞后
三、检察监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现有法律制度不足以抑制恶意调解现象的出现
第三章 域外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域外相关制度介绍
一、美国
二、英国
三、德国
四、日本
第二节 域外典型诉调对接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正确认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二、加强对调解人员的管理
三、通过积极立法使调解更加规范化
第四章 我国诉调对接模式的改进
第一节 提升社会各界对诉调对接模式的认同感
第二节 完善相关立法
第三节 健全检察监督制度
第四节 加强对恶意调解的规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52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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