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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视角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创新

发布时间:2022-02-10 01:53
  在我国的行政体系中,市域治理所处的地位是处于行政体系的中间,具有上传下达的作用,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坚力量。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市域社会治理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而法治在市域治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对市域社会治理的成败也同样是不可替代的。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从法保障了市域社会治理的顺利推进。①在当前内设机构改革的背景下,检察机构充分利用"四大检察"职能,推陈出新,在检察业务中积极参与和充实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容,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使人民共享治理成果。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3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必要性
    (一)参与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司法职能的应有之义
    (二)参与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必然延伸
    (三)参与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参与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满足群众需求的重要手段
二、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阶层结构发生变化,阶层群体冲突增加
    (二)网络舆情更加活跃,开放性、流动性问题增多
    (三)社会诉求不断增多,维权意识更加强烈
三、检察机关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思路
    (一)树牢思想理念,把握参与社会治理的内核
    (二)依托四大检察业务,创新社会治理重点
    (三)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实效
    (四)增强服务群众能力,创新社会矛盾化解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全面依法治国视角下我国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探析[J]. 陈晨.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17(06)
[2]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几点思考——“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对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义[J]. 刘作翔.  河北法学. 2016(05)
[3]纠纷解决与基层社会治理——以“枫桥经验”为例[J]. 任建通,冯景.  社会科学论坛. 2016(01)
[4]浅议基层检察院如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以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切入点[J]. 胡亮.  法制与社会. 2012(18)



本文编号:361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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