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农村生态法规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3-05 20:00
农村生态法规体系建设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法治化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入宪、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当前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生态文明治理模式,导致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中的丰富性、协调性、科学性和执行性不足等矛盾,制约农村生产和农业发展。建构保护农村环境和经济发展为核心农村生态文明综合法与单行法体系,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执行性法规体系和党内农村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建设,为建成生态宜居的美好乡村提供制度保障。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与生态法治内涵
1.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之界定
2.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与农村生态法治之关系
二、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之问题
1.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丰富性不足
2.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协调性不足
3.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执行性不足
三、完善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的对策
1.制定《农村生态文明促进法》作为农村生态文明保护综合法
2.构建农村交叉领域生态文明保护单行法体系
3.完善农村生态文明执行性法规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19969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与生态法治内涵
1.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之界定
2.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与农村生态法治之关系
二、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之问题
1.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丰富性不足
2.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协调性不足
3.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执行性不足
三、完善农村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建设的对策
1.制定《农村生态文明促进法》作为农村生态文明保护综合法
2.构建农村交叉领域生态文明保护单行法体系
3.完善农村生态文明执行性法规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1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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