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阈下的诱惑侦查及适用限制——基于毒品犯罪诱惑侦查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4-04-26 01:30
诱惑侦查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然而司法实务中却早已广泛适用,这难免有合理不合法之嫌。对于诱惑侦查应限于特殊类型的重大犯罪行为,并首先要界定其是"犯意诱发型"还是"机会提供型"。对于"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应当排除该案的全部证据,以证据不足做出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对"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应规定基本原则和操作流程,并根据具体案情,对被告人做出合理的定罪量刑处罚。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诱惑侦查的属性
(一)诱惑侦查的界定及类别
(二)适用诱惑侦查的法律效果
(三)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判断
二、特定刑事案件中适用诱惑侦查的实用性
三、特定刑事案件中适用诱惑侦查的限度
(一)适用情形的区分
(二)侦查程序的限制
四、结语
本文编号:396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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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诱惑侦查的属性
(一)诱惑侦查的界定及类别
(二)适用诱惑侦查的法律效果
(三)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判断
二、特定刑事案件中适用诱惑侦查的实用性
三、特定刑事案件中适用诱惑侦查的限度
(一)适用情形的区分
(二)侦查程序的限制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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