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以第六师为例
发布时间:2024-11-02 19:41
乡村振兴战略提到我国农业发展方向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再次强调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村农业改革的重要意义。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农村优质劳动力流失、农业生产无序化、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等一系列严峻考验,究其根本,在于如何破解“谁来种地”的困境。解决好我国农村现阶段下“谁来种地”的难题,必须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业发展进程中规模化生产、现代化生产、集约式生产等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的引路人,同时亦是我国农业生产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更是小农户连接大市场的桥梁,对于深化我国农村农业改革、发展农业现代化意义深远。兵团全面实施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之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被赋予了连接农工家庭分散经营和兵团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使命。兵团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的是依托其优质生产力,保持兵团农业优势,带动职工增加农业收入。兵团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发展期,囿于各种制约性因素,需要政府进一步的政策扶持。兵团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明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标准,确保以有限的资源优先培育产能高、生产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鉴于此,本文选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单...
【文章页数】:7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40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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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以第六师为例14图3-1兵团各师农工专业合作社及入社成员数数据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年鉴2019》截止2019年6月底,第六师农工专业合作社共计634家,其中2019年新成立合作社14家,2018年新增47家,包括:刺绣工艺品制造3家,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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