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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16 16:12
   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是指把劳动者分割为体制外劳动者和体制内劳动者两大类,二者在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发展前景以及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等各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的一种用工形式,其本质是体制性的、非市场化的身份歧视。当前,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的含义是,劳动者虽然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直接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之间仍然存在身份差异,即以有无编制作为实质性保障为区分,可分为正式工(体制内)与劳动合同工(体制外);第二层的含义是,以是否与国有企业确立直接劳动关系为区分,可分为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包括正式工与劳动合同工)以及未与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后一部分包括劳务派遣工、劳务外包工和临时工(体制外)等。通过对多起国企式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的分析,将选取、收集的样本案例依照双轨制用工的特点分为有体制内劳动者参与的和无体制内劳动者参与的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概括、归纳了这两类事件中劳动者的行动动因及利益诉求,发现了由来已久的双轨制用工所造成的体制性身份歧视,是制约和捆绑国有企业用工效率、加剧双方劳动关系失衡、损害劳动者合法权利以及造成大量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的主要原因。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构成,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由于为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模式存在体制性的用工分割,从而形成了体制内的劳动者与体制外的劳动者这两类主体。因此该部分主要对这两类劳动者在与国有企业发生的多起群体性纠纷事件进行分类分析,并从案例事件中归纳出国企双轨制用工模式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第二部分,对国有企业对双轨制用工模式的内涵及其法律性质作了基本介绍,包括双轨制用工模式的特征、国有企业选择双轨制用工的当前现状等。并对国有要求双轨制用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包含在其中的复杂的劳动法律关系进行了详细分析。第三部分,重点分析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存在法律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遗留问题;经济全球化浪潮对国有企业的冲击;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法律政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偏离;体制外劳动者权利需求和意识的觉醒。第四部分,最后,通过上文对双轨制用工的深入分析,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劳动法治是解决双轨制用工的主要方法,并主要从原则和目标以及具体措施两个层面进行思考,具体体现在:维护双轨制用工中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单轨制——彻底的市场化目标等。细化反身份歧视的法律规定;增加同工同酬权利的可诉性;构建符合国有企业劳动者的工会及集体谈判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劳动者保障范围;确立劳动行政制度,保障劳动监察的有效性。本文研究发现:第一,在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中,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劳动权、平等权、工作权、社会保障权等,仍然残缺不全或者塔配不当。体制内劳动者和体制外劳动者虽然都在同一个企业中工作,却因为非市场化的体制性原因,导致二者在国有企业中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第二,国企式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中劳动者的主要诉求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双轨制用工在法律上的若干问题,如体制性的身份歧视、同工不同酬、工会和集体协商机制的欠缺等。因此,这些问题也是法律规制双轨制用工的重点。第三,2008年以来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劳工政策在理念层面上对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采取默许和容忍的态度,其本质就是让体制外劳动者承担更多的用工成本,是成本转嫁的问题。这种效率导向型的用工方式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中劳动者的权益,导致了体制外劳动者反抗歧视以谋求公平待遇的问题。据此,本文建议:寄希望于体制内的劳动者这一类既得利益群体来推动双轨制用工的市场化改革,是不切实际的,必须依靠劳动法治等外部力量进行规则化干预,并通过体制外劳动者自身劳动权利需求和意识的觉醒与增强,刺激、敦促或者强制国有企业实现单轨制用工。但这个过程,是循序渐进的,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一蹴而就,如何保护以平等劳动权为核心的劳工基本权利、细化反身份歧视的法律法规以及完善工会、集体谈判机制、社会保障等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是解决双轨制用工的重点。
【学位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2.5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文献综述
    (三) 理论及现实意义
    (四) 研究思路
    (五)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二、案例与问题
    (一) 案例分析
    (二) 凸显的法律问题
三、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的内涵与法律性质
    (一) 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的内涵
    (二) 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的法律性质
四、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存在法律问题的原因
    (一) 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 经济全球化浪潮对国有企业的冲击
    (三) 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不成熟
    (四)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五) 法律政策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角色偏离
    (六) 体制外劳动者权利需求和意识的增强
五、完善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的对策
    (一) 基本理论:原则与目标
    (二) 具体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读研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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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4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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