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率缩费基“惠企利民”
发布时间:2021-01-26 14:13
<正>按照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19,(06)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保降费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分析[J]. 唐誉铭. 生产力研究. 2020(12)
本文编号:3001254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19,(06)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保降费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分析[J]. 唐誉铭. 生产力研究. 2020(12)
本文编号:300125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huibaozhanglunwen/30012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