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工伤申报期限,该如何进行补救
发布时间:2021-09-23 09:45
<正>【案情】舒某是某机械公司的员工。2019年6月9日,舒某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将自己的手臂卷进机器中,造成右手严重损伤。治疗期间,公司不仅垫付了医疗费用,还预付给舒某1万元赔偿金,并说待治疗结束后双方再协商赔偿事宜。舒某当时想,如果协商不好,自己再去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迟。2020年7月初,舒某治疗结束后,双方因赔偿数额不能协商一致,舒某遂自行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后认为舒某的工伤申请已经超过了1年的时效期间,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0,(12)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评析】
【延伸思考】
本文编号:340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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