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利益与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19 18:39
举凡大国,都会遇到地方与中央之权力分配、中央所属部门之间之权力划分等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没有采用联邦制的大国,在宪法上,地方政府是无自治权的政治实体,国务院所属部门更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行使职权,但事实上,政府规制市场的权力大多由国务院所属部门或地方政府来行使。国务院所属部门、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规制,不可避免地带有本位主义倾向,形成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伴随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首次修改,我国地方立法权的主体急剧扩大,由原来的49个激增到284个,在此背景下,如何防止地方立法中的保护主义再次成为学界重点探讨的热点问题。不仅如此,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现象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了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利益法律化这一命题。所谓“部门利益法律化”是指国务院所属部门在小团体主义的影响之下,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性规范文件过程中,为本部门及其相关的利益集团谋取合理范围以外的利益的现象。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则指...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
1.3.1 研究方法
1.3.2 可能的创新
第2章 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界定
2.1 部门利益的界定
2.1.1 学界关于部门利益的争议
2.1.2 对争议的简要分析
2.1.3 部门利益的界定
2.2 地方保护主义的界定
2.2.1 地方利益的合理性
2.2.2 地方利益的特征
2.2.3 地方保护主义的界定
2.3 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界定
2.3.1 法律化的界定
2.3.2 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界定
第3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表现形式及危害
3.1 部门利益法律化的表现形式
3.1.1 争夺立法权
3.1.2 保护本部门产(企)业的垄断利益
3.1.3 立法内容重权力轻义务
3.2 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主要表现
3.2.1 通过立法封锁市场
3.2.2 滥用税收优惠
3.2.3 司法中的地方保护
3.3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危害
3.3.1 损害国家法制统一
3.3.2 阻碍市场经济发展
3.3.3 降低立法效益
3.3.4 导致政府机构膨胀
3.3.5 滋生腐败
第4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成因
4.1 部门、地方政府的利益觉醒
4.1.1 部门、地方利益的形成
4.1.2 现实压力
4.1.3 官员思想观念的扭曲和政府管理理念转换不及时
4.2 财政体制不合理
4.2.1 财政收入制度不合理
4.2.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不科学
4.2.3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4.3 部门、地方立法权划分不科学
4.3.1 现行部门、地方立法权的划分
4.3.2 现行部门、地方立法权划分的缺陷
4.4 公众参与立法制度不完善
4.4.1 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现状
4.4.2 我国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缺陷
4.5 立法监督和法律清理机制不健全
4.5.1 批准、改变和撤销、备案制度不完善
4.5.2 司法审查制度缺失
4.5.3 法律清理制度不完善
4.6 立法责任制度缺失
4.6.1 关于立法责任的一般理论
4.6.2 我国立法责任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4.7 区域立法协调制度不完善
4.7.1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现状
4.7.2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不足
第5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预防机制
5.1 完善我国财政制度
5.1.1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5.1.2 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
5.1.3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5.2 合理划分部门、地方立法权
5.2.1 部门、地方立法之正当性
5.2.2 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的部门立法权划分
5.2.3 外部性理论视角下的地方立法权划分
5.3 健全立法公众参与机制
5.3.1 公众参与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预防功能
5.3.2 我国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完善
第6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救济机制
6.1 建立和完善区域立法协调制度
6.1.1 建立区域立法协调制度的必要性
6.1.2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制度的完善
6.2 健全立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清理机制
6.2.1 完善批准、改变和撤销、备案制度
6.2.2 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6.2.3 完善法律清理机制
6.3 建立立法责任制度
6.3.1 立法责任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救济功能
6.3.2 我国立法责任制度的具体设计
6.4 完善反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
6.4.1 我国反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及不足
6.4.2 完善反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竞争政策体系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有感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J]. 徐士英.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6(07)
[2]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结构分析[J]. 周定财.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6(03)
[3]竞争政策视野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J]. 黄勇,吴白丁,张占江.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6(04)
[4]立法官僚化:理解中国立法过程的新视角[J]. 王理万. 中国法律评论. 2016(02)
[5]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合宪性与宪法发展[J]. 李少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2)
[6]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研究[J]. 丁茂中. 法学杂志. 2016(03)
[7]论欠发达地区利益在地方立法中的表达与实现[J]. 肖萍. 法学论坛. 2016(01)
[8]制度竞争视角下的地方立法权扩容[J]. 周尚君,郭晓雨. 法学. 2015(11)
[9]税收优惠制度的法理机理与建构路径——以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为视角[J]. 曹胜亮.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5(04)
[10]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因应之策[J]. 秦前红,李少文. 法学. 2015(07)
博士论文
[1]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问题、效应及治理[D]. 钱信松.苏州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196251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
1.3.1 研究方法
1.3.2 可能的创新
第2章 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界定
2.1 部门利益的界定
2.1.1 学界关于部门利益的争议
2.1.2 对争议的简要分析
2.1.3 部门利益的界定
2.2 地方保护主义的界定
2.2.1 地方利益的合理性
2.2.2 地方利益的特征
2.2.3 地方保护主义的界定
2.3 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界定
2.3.1 法律化的界定
2.3.2 部门利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界定
第3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表现形式及危害
3.1 部门利益法律化的表现形式
3.1.1 争夺立法权
3.1.2 保护本部门产(企)业的垄断利益
3.1.3 立法内容重权力轻义务
3.2 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主要表现
3.2.1 通过立法封锁市场
3.2.2 滥用税收优惠
3.2.3 司法中的地方保护
3.3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危害
3.3.1 损害国家法制统一
3.3.2 阻碍市场经济发展
3.3.3 降低立法效益
3.3.4 导致政府机构膨胀
3.3.5 滋生腐败
第4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成因
4.1 部门、地方政府的利益觉醒
4.1.1 部门、地方利益的形成
4.1.2 现实压力
4.1.3 官员思想观念的扭曲和政府管理理念转换不及时
4.2 财政体制不合理
4.2.1 财政收入制度不合理
4.2.2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不科学
4.2.3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4.3 部门、地方立法权划分不科学
4.3.1 现行部门、地方立法权的划分
4.3.2 现行部门、地方立法权划分的缺陷
4.4 公众参与立法制度不完善
4.4.1 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现状
4.4.2 我国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缺陷
4.5 立法监督和法律清理机制不健全
4.5.1 批准、改变和撤销、备案制度不完善
4.5.2 司法审查制度缺失
4.5.3 法律清理制度不完善
4.6 立法责任制度缺失
4.6.1 关于立法责任的一般理论
4.6.2 我国立法责任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4.7 区域立法协调制度不完善
4.7.1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现状
4.7.2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不足
第5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预防机制
5.1 完善我国财政制度
5.1.1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
5.1.2 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
5.1.3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5.2 合理划分部门、地方立法权
5.2.1 部门、地方立法之正当性
5.2.2 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的部门立法权划分
5.2.3 外部性理论视角下的地方立法权划分
5.3 健全立法公众参与机制
5.3.1 公众参与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预防功能
5.3.2 我国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完善
第6章 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救济机制
6.1 建立和完善区域立法协调制度
6.1.1 建立区域立法协调制度的必要性
6.1.2 我国区域立法协调制度的完善
6.2 健全立法监督机制和法律清理机制
6.2.1 完善批准、改变和撤销、备案制度
6.2.2 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6.2.3 完善法律清理机制
6.3 建立立法责任制度
6.3.1 立法责任对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的救济功能
6.3.2 我国立法责任制度的具体设计
6.4 完善反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
6.4.1 我国反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及不足
6.4.2 完善反行政垄断的相关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竞争政策体系基本确立的重要标志——有感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J]. 徐士英.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6(07)
[2]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结构分析[J]. 周定财.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6(03)
[3]竞争政策视野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J]. 黄勇,吴白丁,张占江.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6(04)
[4]立法官僚化:理解中国立法过程的新视角[J]. 王理万. 中国法律评论. 2016(02)
[5]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合宪性与宪法发展[J]. 李少文.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6(02)
[6]产业政策的竞争评估研究[J]. 丁茂中. 法学杂志. 2016(03)
[7]论欠发达地区利益在地方立法中的表达与实现[J]. 肖萍. 法学论坛. 2016(01)
[8]制度竞争视角下的地方立法权扩容[J]. 周尚君,郭晓雨. 法学. 2015(11)
[9]税收优惠制度的法理机理与建构路径——以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为视角[J]. 曹胜亮.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5(04)
[10]地方立法权扩张的因应之策[J]. 秦前红,李少文. 法学. 2015(07)
博士论文
[1]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问题、效应及治理[D]. 钱信松.苏州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19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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