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1-06-16 20:09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是在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种影响持续了几十年。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逐步走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藩篱,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法制建设的加强,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构建起来的我国法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必须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学界开始反思苏联法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许多学者从负面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影响,将清除、清算苏联法学理论及其影响视为构建新法学的前置性任务。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形成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开辟并日益宽阔,因此我们急需构建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我们在构建这一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时,固然需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践,也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法学知识资源,合理吸收、借鉴苏联法学理...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344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界定
(二)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与新中国法学的构建和发展
(三)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价值
二、研究综述
(一)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及其评价的研究
(二)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研究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第一章 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阐释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法的一般原理
(二)社会主义的法与法制原理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评价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特点
(三)苏联法学理论的根本缺陷
第二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构建
(一)法的一般原理的构建
(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的构建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性质
(二)关于法学、法理学的任务
(三)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第三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观的确立
(一)宪法本质观的确立
(二)宪法类型观的确立
(三)宪法工具观的确立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一)国家制度理论的构建
(二)经济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国家机构制度理论的构建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宪法学的性质
(二)关于宪法学的任务
(三)关于宪法学的方法
第四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观的确立
(一)刑法本质观的确立
(二)刑法工具观的确立
(三)刑法机能观的确立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一)犯罪制度理论的构建
(二)刑罚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刑法学的性质
(二)关于刑法学的任务
(三)关于刑法学的方法
第五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民法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观的确立
(一)民法本质观的确立
(二)民法公法观的确立
(三)民法工具观的确立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一)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的构建
(二)所有权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债的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民法学的性质
(二)关于民法学的任务
(三)关于民法学的方法
第六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影响的反思
一、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缘由
(一)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直接原因
(二)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推动因素
二、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途径
(一)通过学习和传播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
(二)通过批判和运动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除障碍
三、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评价
(一)评价的态度、标准和方法
(二)评价的基本结论
四、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启示
(一)应当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
(二)应当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
(三)应当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
(四)应当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依宪治国的科学内涵与重大意义[J]. 李步云. 法学. 2016(11)
[2]论改革与宪法的冲突及协调[J]. 刘建辉,周世中. 广西社会科学. 2016(03)
[3]“一国两制”的宪法解析[J]. 张千帆. 炎黄春秋. 2016(03)
[4]论刑罚的本质、功能、目的的内涵及其逻辑关系[J]. 李永升,冯文杰.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03)
[5]百余年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编译出版及对中国理论创新的影响[J]. 王燕. 出版发行研究. 2015(05)
[6]一切改革措施都必须按照宪法办事[J]. 周新城.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5(03)
[7]两种“宪法解释”的概念分野与合宪性解释的可能性[J]. 黄明涛. 中国法学. 2014(06)
[8]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J]. 秦前红.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11)
[9]论宪法财产权的保护范围[J]. 谢立斌. 中国法学. 2014(04)
[10]论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任命权[J]. 韩大元,黄明涛. 港澳研究. 2014(01)
本文编号:3233710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344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界定
(二)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与新中国法学的构建和发展
(三)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价值
二、研究综述
(一)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及其评价的研究
(二)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研究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第一章 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阐释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法的一般原理
(二)社会主义的法与法制原理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评价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特点
(三)苏联法学理论的根本缺陷
第二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构建
(一)法的一般原理的构建
(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的构建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性质
(二)关于法学、法理学的任务
(三)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第三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观的确立
(一)宪法本质观的确立
(二)宪法类型观的确立
(三)宪法工具观的确立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一)国家制度理论的构建
(二)经济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国家机构制度理论的构建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宪法学的性质
(二)关于宪法学的任务
(三)关于宪法学的方法
第四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观的确立
(一)刑法本质观的确立
(二)刑法工具观的确立
(三)刑法机能观的确立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一)犯罪制度理论的构建
(二)刑罚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刑法学的性质
(二)关于刑法学的任务
(三)关于刑法学的方法
第五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民法学的影响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观的确立
(一)民法本质观的确立
(二)民法公法观的确立
(三)民法工具观的确立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一)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的构建
(二)所有权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债的制度理论的构建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一)关于民法学的性质
(二)关于民法学的任务
(三)关于民法学的方法
第六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影响的反思
一、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缘由
(一)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直接原因
(二)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推动因素
二、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途径
(一)通过学习和传播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
(二)通过批判和运动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除障碍
三、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评价
(一)评价的态度、标准和方法
(二)评价的基本结论
四、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启示
(一)应当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
(二)应当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
(三)应当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
(四)应当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依宪治国的科学内涵与重大意义[J]. 李步云. 法学. 2016(11)
[2]论改革与宪法的冲突及协调[J]. 刘建辉,周世中. 广西社会科学. 2016(03)
[3]“一国两制”的宪法解析[J]. 张千帆. 炎黄春秋. 2016(03)
[4]论刑罚的本质、功能、目的的内涵及其逻辑关系[J]. 李永升,冯文杰.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03)
[5]百余年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编译出版及对中国理论创新的影响[J]. 王燕. 出版发行研究. 2015(05)
[6]一切改革措施都必须按照宪法办事[J]. 周新城.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5(03)
[7]两种“宪法解释”的概念分野与合宪性解释的可能性[J]. 黄明涛. 中国法学. 2014(06)
[8]依宪治国:法治的灵魂[J]. 秦前红.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11)
[9]论宪法财产权的保护范围[J]. 谢立斌. 中国法学. 2014(04)
[10]论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任命权[J]. 韩大元,黄明涛. 港澳研究. 2014(01)
本文编号:32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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