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及其程序保障
发布时间:2021-09-27 23:03
自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以来,我国开启了陪审制改革的新篇章。从2015年陪审制改革试点到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此轮陪审制改革始终围绕陪审员职权配置问题展开。陪审员的职权配置直接关系到陪审员参与司法审判的能度与限度。由于司法审判围绕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两大问题展开,所以陪审员如何审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是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核心内容。从人民陪审员的职权变迁来看,人民陪审员经历了既审事实问题又审法律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和前述两种模式并存三个阶段。从革命根据地时期到2015年改革试点以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始终采取陪审员既审理事实问题又审理法律问题的职权配置模式。这一做法在革命根据地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初期取得了良好效果,但随着法制的健全、法律职业化的加强以及公众意识形态的多元化,陪审员既审事实问题又审法律问题的做法出现了实施困境。司法实践中,陪审专业户以及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日益明显。理论界和实务界一度认为,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与陪审制运行机制不健全、法官不重视有关,更是因为陪审员不具备审理法律问题的能力。然而...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17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文献评述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样本
1.5 创新之处
第2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的历史变迁
2.1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三种模式
2.1.1 “职权同一”模式(革命根据地时期至改革试点前)
2.1.2 “职权分离”模式(2015-2018)
2.1.3 “职权同一”与“职权分离”并存模式(2018至今)
2.2 对人民陪审员职权变迁的反思
2.2.1 “职权同一”是导致陪审制功能异化的根源
2.2.2 “职权分离”模式的自洽性不足
2.2.3 “职权同一”与“职权分离”并行模式值得商榷
第3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理论前提
3.1 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的能力
3.1.1 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的优势与不足
3.1.2 影响陪审员事实认定的因素
3.1.3 小结:陪审员具有事实认定的能力和价值
3.2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可分性
3.2.1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概念辨析
3.2.2 域外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分离的典型模式
3.3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核心:陪审员和法官各取所长
第4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实证分析——以陪审制改革试点为例
4.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实践探索
4.1.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基本情况
4.1.2 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标准
4.1.3 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程序机制
4.2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问题与成因
4.2.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主要问题
4.2.2 问题的成因分析
4.3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评价与反思
4.3.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总体评价
4.3.2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再思
第5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模式选择
5.1 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模式与功能发挥
5.1.1 公众参与司法审判的职权配置模式
5.1.2 陪审员职权配置及功能发挥的影响因素
5.2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新模式:有条件的“同职同权”
5.2.1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总体思路
5.2.2 陪审员参审范围的界定
5.2.3 陪审员参审阶段的界定
5.2.4 陪审员参审内容的界定
第6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程序保障
6.1 更新陪审员参审的程序理念
6.1.1 《陪审员法》对陪审员参审程序的规定
6.1.2 引入程序开放与程序限制并行的理念
6.2 健全陪审员参审的制度保障
6.2.1 完善法官指示制度
6.2.2 落实问题清单制度
6.3 细化陪审员参审的具体流程
6.3.1 完善陪审员参审的庭前程序
6.3.2 建立适合陪审员参审的庭审程序
6.3.3 规范合议和表决程序
余论: 实施《陪审员法》的几点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本文编号:3410778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湖南省
【文章页数】:17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文献评述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样本
1.5 创新之处
第2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的历史变迁
2.1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三种模式
2.1.1 “职权同一”模式(革命根据地时期至改革试点前)
2.1.2 “职权分离”模式(2015-2018)
2.1.3 “职权同一”与“职权分离”并存模式(2018至今)
2.2 对人民陪审员职权变迁的反思
2.2.1 “职权同一”是导致陪审制功能异化的根源
2.2.2 “职权分离”模式的自洽性不足
2.2.3 “职权同一”与“职权分离”并行模式值得商榷
第3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理论前提
3.1 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的能力
3.1.1 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的优势与不足
3.1.2 影响陪审员事实认定的因素
3.1.3 小结:陪审员具有事实认定的能力和价值
3.2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可分性
3.2.1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概念辨析
3.2.2 域外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分离的典型模式
3.3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核心:陪审员和法官各取所长
第4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实证分析——以陪审制改革试点为例
4.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实践探索
4.1.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基本情况
4.1.2 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标准
4.1.3 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程序机制
4.2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问题与成因
4.2.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主要问题
4.2.2 问题的成因分析
4.3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评价与反思
4.3.1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总体评价
4.3.2 陪审员职权改革的再思
第5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模式选择
5.1 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模式与功能发挥
5.1.1 公众参与司法审判的职权配置模式
5.1.2 陪审员职权配置及功能发挥的影响因素
5.2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新模式:有条件的“同职同权”
5.2.1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总体思路
5.2.2 陪审员参审范围的界定
5.2.3 陪审员参审阶段的界定
5.2.4 陪审员参审内容的界定
第6章 人民陪审员职权配置的程序保障
6.1 更新陪审员参审的程序理念
6.1.1 《陪审员法》对陪审员参审程序的规定
6.1.2 引入程序开放与程序限制并行的理念
6.2 健全陪审员参审的制度保障
6.2.1 完善法官指示制度
6.2.2 落实问题清单制度
6.3 细化陪审员参审的具体流程
6.3.1 完善陪审员参审的庭前程序
6.3.2 建立适合陪审员参审的庭审程序
6.3.3 规范合议和表决程序
余论: 实施《陪审员法》的几点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本文编号:341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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