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亲爱的》与拐卖儿童犯罪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4 15:12
本文关键词:电影《亲爱的》与拐卖儿童犯罪研究 出处:《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拐卖儿童现象古已有之,并且已经成为一项全球性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刑事法律也在不断完善。我国关于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立法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唐律中不仅对拐卖儿童者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并且认为收买方与拐卖者同罪。各国刑法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对策制定上采取了不同策略,但均体现出保护儿童人身安全的基本原则。就我国现状而言,拐卖与收买儿童行为在全国范围内仍然大量存在,拐卖儿童犯罪的立案数量持续增多,拐卖行为呈现出集团化与职业化的新型犯罪特点,收买行为中大多数均为收养型收买,买方市场仍然巨大。而与此相对,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仍以公安机关为单一主体。当前,我国关于拐卖儿童犯罪的刑事立法在几经修改后已趋完善,DNA鉴定技术的运用对执法起到了高效辅助作用,政府多部门联动反拐合作机制的建立使打拐工作进入常态化与长效化,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的全民参与、互动及时的优势也在打拐中突显出来,能够集民众之力帮助找回走失儿童。2014年上映的电影《亲爱的》是由陈可辛执导的我国第一部以“打拐”为题材的商业电影。影片以真实的新闻事件为题材进行改编,切实再现了拐卖儿童犯罪带给普通家庭的巨大伤害。片中从不同角色的视角出发,揭示出拐卖儿童犯罪根源于收买方的生育压力、拐卖方的侥幸心理以及受害者的疏忽大意。影片反映出紧急立案制度的执行不力、交通监管的疏漏、村民的集体阻挠是导致儿童在被拐后难以及时找回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探讨了获救儿童在后续回归社会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重新融入原有家庭的困难以及身份未知儿童在获救后难以被收养的尴尬处境。片中所反映出的法律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启示。观看《亲爱的》不仅能使普通民众强化法律意识,切实认识到拐卖儿童的严重危害性,更能引导打拐工作进一步细化与完善,使其能够更具针对性地解决当前解救被拐卖儿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通过电影《亲爱的》反观我国社会实际,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应结合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并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发挥文学作品的指引作用,通过展现社会大爱与人性之善,降低拐卖儿童犯罪发生率,推动法治文化与法治社会建设。具体而言,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防控工作:在思想层面上,宣传关爱与尊重儿童、贯彻落实“送法下乡”、加强家长儿童的警惕性教育;在立法层面上进一步完善罪名、细化刑罚标准,与联合国协议书的保护儿童原则接轨;在执行层面上借鉴美国的“安珀预警系统”,建立起政府与民间联动的儿童走失报警机制,减少儿童被拐几率;在综合层面上进一步完善拐卖儿童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以多部门联动与跨地域执法打击犯罪,建立起涵盖防拐、打拐与后续帮助的一体化反拐系统,切实达到减少拐卖儿童犯罪、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目的。本篇论文以电影《亲爱的》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对打拐工作产生清晰的认识,对于未来打拐工作的高效化与彻底化也提出了具体建议,以期优化打拐工作模式,切实降低拐卖儿童犯罪现象的发生。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J905;D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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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怡春;电影《亲爱的》与拐卖儿童犯罪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132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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