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一+X+之下”格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11 00:06
现代汉语中存在一种“一+X+之下”格式,如:一气之下、一惊之下、一怒之下、一念之下。这些短语的整体语义并不是各成分语义的叠加组合,属于一种具有约定性的语法格式。本文考察了“一+X+之下”格式中X的范围和类型,进而考察了这一格式的句法功能、语义及语用情况。本文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一+X+之下”格式中X的范围及格式的句法功能。首先分析了“一+X+之下”格式中X的词类及范围,从词类角度看,X可以为动词、形容词、量词和名词。名词数量较少,在动词、形容词、量词三类中,分别以动作动词、心理形容词、名词兼用的动量词为主。从音节角度来看,能进入格式的又以单音节词为主。总体上“一+X+之下”格式是一个以单音节动词X为原型的四音节语法格式。在此基础上本文按照X的词性,将该格式分为“一+动词+之下”“一+形容词+之下”“一+量词+之下”“一+名词+之下”四类,并对每类子格式的句法功能进行探究。分析发现“一+X+之下”格式可充任独立小句、谓语、定语、中心语,但由于“一+X+之下”格式的X词性不同,各类子格式句法功能也存在区别。第二部分分析了“一+X+之下”格式的语义。首先逐类分析了前文根...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语体距离示意图
类语体之下做出了细化分类。[6]陶红印基于语法差异将语体分为典型语体和非典型语体。[7]朱军认为应在语体分类基础之上建立汉语语体语法的基本理论框架,主张将语体看作原型范畴,建立语体特征序列,并举出“口语体-书面语体”“对话语体-叙事语体”等语体序列。[8]冯胜利尝试建立语体语法的逻辑体系并提出了语体特征的鉴定方法。[9]他认为语体不是文体,而是人类语言交际语法中的一种普遍机制。他从交际距离的角度,根据交际的“高低”“远近”,确立了二元对立、三维分体、四度定位的语体语法体系,如图1.图2.所示,他提出将语体分为口语非正式体、书面正式体、文艺庄典体三类,并尝试提出了两个语体确定原则:交际中的时空性和语法中的时空性。图1.语体距离示意图图2.语体三维坐标下文就将根据冯胜利的二元对立三维分体系统,对“一+X+之下”格式语体的分析。二、“一+X+之下”格式的语体特征[1]冯胜利:《书面语语法及教学的相对独立性》,《语言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2期,第53-63页。[2]冯胜利:《论汉语书面正式语体的特征与教学》,《世界汉语教学》,2006年第4期,第98-106页。[3]唐松波:《谈现代汉语的语体》,《中国语文》,1961年第5期,第15-19页。[4]李文明:《语体是言语的风格类型——兼与刘大为先生商榷》,《修辞学习》,1995年第6期,第1-3页。[5]常敬宇:《语体的性质及语用功能》,《修辞学习》,1994年第4期,第7-8页。[6]袁辉,李熙宗:《汉语语体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7]陶红印:《试论语体分类的语法学意义》,《当代语言学》,1999年第3期,第15-24页。[8]朱军:《汉语语体语法研究综述》,《汉语学习》,2012年第5期,第74-81页。[9]冯胜利:《语体语法的逻辑体系及语体特征的鉴定
本文编号:3075512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语体距离示意图
类语体之下做出了细化分类。[6]陶红印基于语法差异将语体分为典型语体和非典型语体。[7]朱军认为应在语体分类基础之上建立汉语语体语法的基本理论框架,主张将语体看作原型范畴,建立语体特征序列,并举出“口语体-书面语体”“对话语体-叙事语体”等语体序列。[8]冯胜利尝试建立语体语法的逻辑体系并提出了语体特征的鉴定方法。[9]他认为语体不是文体,而是人类语言交际语法中的一种普遍机制。他从交际距离的角度,根据交际的“高低”“远近”,确立了二元对立、三维分体、四度定位的语体语法体系,如图1.图2.所示,他提出将语体分为口语非正式体、书面正式体、文艺庄典体三类,并尝试提出了两个语体确定原则:交际中的时空性和语法中的时空性。图1.语体距离示意图图2.语体三维坐标下文就将根据冯胜利的二元对立三维分体系统,对“一+X+之下”格式语体的分析。二、“一+X+之下”格式的语体特征[1]冯胜利:《书面语语法及教学的相对独立性》,《语言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2期,第53-63页。[2]冯胜利:《论汉语书面正式语体的特征与教学》,《世界汉语教学》,2006年第4期,第98-106页。[3]唐松波:《谈现代汉语的语体》,《中国语文》,1961年第5期,第15-19页。[4]李文明:《语体是言语的风格类型——兼与刘大为先生商榷》,《修辞学习》,1995年第6期,第1-3页。[5]常敬宇:《语体的性质及语用功能》,《修辞学习》,1994年第4期,第7-8页。[6]袁辉,李熙宗:《汉语语体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7]陶红印:《试论语体分类的语法学意义》,《当代语言学》,1999年第3期,第15-24页。[8]朱军:《汉语语体语法研究综述》,《汉语学习》,2012年第5期,第74-81页。[9]冯胜利:《语体语法的逻辑体系及语体特征的鉴定
本文编号:307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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