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管理研究的现状与热点是什么?(4)
三是绩效工资政策的激励效果。刘茜的调查显示,有58.9%的教师认为绩效考核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实行绩效工资政策后,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有23.2%的人认为工作积极性较之以前降低。同时,高达58.3%的教师认为绩效工资政策激化了教师之间的矛盾,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如从前。
安雪慧的研究结果显示,绩效工资政策的激励效应并不是很显著,高绩效工资水平地区并没有体现出高激励效果。姜金秋、杜屏的研究结果显示,内在薪酬和外在薪酬都对中小学教师有着显著的激励效果,内在薪酬对教师的激励效果要大于外在薪酬的激励效果。内在薪酬对小学教师的激励效应要高于中学教师,外在薪酬对男教师的激励效果要大于女教师。
毕妍等人通过调查发现,薪酬管理过程满意度和薪酬结果满意度均显著影响教师绩效,且薪酬管理过程的激励效应大于薪酬结果的激励效应。薪酬管理过程对女教师的激励效应要强于男教师,薪酬结果对男教师的激励效应要强于女教师。薪酬管理过程对中级职称教师的激励效应最强,薪酬结果对初级职称教师的激励效应最强。
薛海平、王蓉的研究发现,教师绩效奖金对学生成绩有显著正影响,教师集体绩效奖金对学生成绩影响大于个人绩效奖金,其中班级绩效奖金对学生成绩影响最大。
2.教师流动
关于教师流动的实证研究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教师流动的意愿。李茂森的调查显示,在流动意愿上,农村教师高于城镇教师,男教师高于女教师,初级职称教师高于高级职称教师,教师更希望参与灵活多样的柔性交流,而不太愿意参加政策规定下的刚性交流。赵忠平、秦玉友的调查显示,工资收入越低、教龄越短、家校距离越长、能力越强的教师流动意愿越强。
二是教师流动政策的文本分析。王昌善、贺青梅通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文本的分析,发现教师流动政策存在政策类型失真、政策要素失全、运作模式失范、保障措施失力与理论基础失实等问题。杨志通过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文本的分析,发现现有的教师流动政策有公平取向和效率取向之分,其中公平取向的教师流动政策居多。
三是教师流动政策的实施情况。张旺、丁娟的调查显示,参与教师交流的学校不到七成,专任教师参与交流的比例不到2%,而且县域间的差异极大。史亚娟的调查显示,教师政策性流动的覆盖面窄,近半数的学校没有参与;参与政策性流动的教师比例小、交流时间短,55.7%的区县教师流动比例在3%以下,大约六成的教师交流期限在1年及以下。
田汉族等人的调查显示,北京市交流教师的使用与评价、激励主体不一致,交流教师往往处于教师输出学校“管不了”,教师输入学校“不好管”的真空状态,或处于输入学校与输出学校双重管理的尴尬境地。
目前,关于教师流动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影响,还缺少实证性研究,流动教师与接收学校之间的匹配性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这些问题也是研究者未来需要关注的。
(五)督导与评估:走向专业化与科学化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实现管办评分离,2012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并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教育督导走上专业化、科学化之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督导机构独立化。基础教育管理《教育督导条例》明确了督导机构作为人民政府的机构,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改变了过去教育督导机构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状况。
二
督学队伍专业化。《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督学的条件、职责、权力、聘任程序和培训要求。
三
督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的实施,推动了督学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发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等文件则规范了督学工作的流程和内容。
四
督导方法科学化。一方面,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由数据到知识的转化、由知识到行动的跨越,从而为教育科学决策和准确预判提供有力手段。另一方面,强调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生学业成绩与课堂观察相结合,注重增值性评价方法的应用。
从实践来看,教育督导政策的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例如,督导方案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建立起跟踪督导机制;督导问责机制、激励机制不健全;督学队伍不合理,专职督学力量不足;督学任职资格要求较低、标准模糊、岗位设置笼统、认证制度不健全、培训保障制度缺位;等等。
有学者的调查显示,45%的校长认为教育督导对学校发展效果很小或基本无效。接受调查的校长表示,教育督导对学校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学校的硬件建设方面,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帮助及学生发展的帮助都很小,表明学校对教育督导结果的认可程度并不高,教育督导的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提高。
(六)安全与法律: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多视角研究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在网络上频频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成为研究者研究的热点。研究者从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科视角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一是教育学的视角。研究者认为,学校教育重智轻德、法制教育缺失、学校管理缺位,教师独裁式的领导与严厉的管教,家庭教育不恰当,均会增加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的概率。建议加强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校园欺凌零容忍的学校文化;开设校园欺凌的相关课程,提高师生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能力;加强家校合作,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二是心理学的视角。有研究者认为,学生的情绪控制、自我概念和人际沟通能力会影响学生的行为,冲动、生气、低自我控制的学生较容易有暴力和欺凌行为,自卑、内向的学生更容易成为受欺凌者。有研究者认为,青春期心理恐惧症、青春期行为的易漂移性是欺凌事件发生的重要心理因素。建议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协助学生学习处理人际问题的技巧,重视青春期学生的心理辅导和被害者的心理救助。
三是社会学的视角。有学者考察了青少年早期欺负参与角色的基本特点及其与同伴网络的关系,发现欺负者以成对朋友和孤立者的居多,其余几种角色均是团体成员和成对朋友的居多。有研究者发现,校园暴力旁观者的行为受四个因素的影响:旁观者效应,与受害者、施暴者的关系,社会规则以及自我效能感。建议从同伴关系和转变旁观者的角度来应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问题。
本文编号:127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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