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05 21:36
【摘要】: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时间虽然相对较短,但得益于国家层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顶层推进,其发展速度已经大大超过预期,但作为一项新兴事物,生态旅游的发展缺少法律规制的紧贴跟进和密切配合,以致各种问题不断暴露丛生,违法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对生态旅游资源的肆意滥用与过度开发以及对自然环境的损害污染方面,可谓是殊为突显。跟传统产业相比较,作为被长期誉为“朝阳产业”和“绿色环保产业”的旅游业,按理说应属于环境保护责任负担较轻的产业之一,作为其升级发展的孕育产物,生态旅游的破茧而出更是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发展己任,从而实现旅游效益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协调双赢。不过由于生态旅游的真正内涵与理念模式与我国目前法律规制的现实状况还存在诸多不协调同步的地方,因此其很多时候只是被当做一种口号式的宣传而被广为知晓,所以在对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运营的实际工作中,依然导致了各种损害环境资源的现象频发。要想从根源上解决生态旅游资源的损害问题,紧紧抓住法律规制这一“牛鼻子”才是关键所在,同时也是从特定行业领域和专门实践范畴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要领之一。本文着眼于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所暴露出的各种乱象,引申并总结出当前面临的生态旅游资源规制难点,然后将全文划分为六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围绕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概念体系和逻辑内涵阐述了基于法理学、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理论架构;第二部分从生态旅游资源适用于法律规制的特征、法律关系主体的识别以及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的静态与动态属性分析等三个层面出发探讨了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研究内容体系;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及其法制化框架,然后结合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典型案例,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剖析了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难点所在;第四部分从生态环境损害预防的角度出发,在深入分析旅游规划的法治本质原貌的基础上,探讨了如何通过确立和加强旅游规划环境处置职能、确认和厘定旅游规划环境责任、设计和完善旅游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来达成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的环境问题防治机制建构;第五部分从生态旅游发展中的资源管理角度出发,设想了利用旅游环境税和国家公园分别作为管治工具与管治平台,并在充分考虑生态旅游资源利益相关者的正当权利基础上,为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环境公共治理的路径达成铺平了道路;第六部分从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中环境损害产生以后的法律救济角度出发,基于对旅游环境权的甄别和梳理,探讨了旅游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设想,并讨论了怎样利用司法救济渠道来助推旅游生态补偿机制的重塑。本文的立论基础先是从理论上扎实阐明何谓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的概念体系和特征表现,然后借助法理学、经济学、伦理学的相关理论支撑为本文架构起有理有据、条理得当的论据要素,同时通过分析围绕生态旅游资源使用问题而生成的各种利益关系以及识别出它们背后的利益主体来为后续研究定下依据基调,紧接着就是立足于问题导向性的研究方式从各种典型案例中找到生态旅游资源法律规制需要破解的诸多难点,最后围绕这条规制难点的逻辑主线在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公共治理和损害救济等三大程序环节中,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方案。
【图文】:
图 5.2我国旅游规划直接相关法律法规占比分布f Direct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boutTouri整体较低容易产生三大弊病:低较易产生法律冲突。根据《中华人民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第八十九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十一条又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按照以上政府规章之上,但其却与部门规章的效之间就较易引发彼此冲突与立法不和谐21%
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系因果推定等相关证据原则,,程序主要表现为遵照一定的秩序、方式和步骤等,循序渐进作出裁定的互相干系,但其不应浅显概略地复原为裁定流程[153]。此类程序必须暗含符合法定要素的特征:首要的是过程应正当,权衡其最低尺度的法则是在核准某个影响公民的权利义务的裁定之前,须保证他能够公平、公正地享有用度知情权和陈述权的机会;其次是中立性和严肃性,这须通过诸如资格审议、义务确认、利益回避、临检抽查等等制度来实现;最后为合理化,也就是将理智与经验融合在一起作为保障和提升程序效能的重要基础。另外,把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作为企望,给予决定的动机和缘由一个相对妥帖的诠释,也是体现合理化的内在要求之一。旅游规划制度与管理程序的透明度提高步骤:旅游规划信息公开制
【学位授予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4
本文编号:2650783
【图文】:
图 5.2我国旅游规划直接相关法律法规占比分布f Direct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boutTouri整体较低容易产生三大弊病:低较易产生法律冲突。根据《中华人民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内,制定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第八十九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十一条又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按照以上政府规章之上,但其却与部门规章的效之间就较易引发彼此冲突与立法不和谐21%
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系因果推定等相关证据原则,,程序主要表现为遵照一定的秩序、方式和步骤等,循序渐进作出裁定的互相干系,但其不应浅显概略地复原为裁定流程[153]。此类程序必须暗含符合法定要素的特征:首要的是过程应正当,权衡其最低尺度的法则是在核准某个影响公民的权利义务的裁定之前,须保证他能够公平、公正地享有用度知情权和陈述权的机会;其次是中立性和严肃性,这须通过诸如资格审议、义务确认、利益回避、临检抽查等等制度来实现;最后为合理化,也就是将理智与经验融合在一起作为保障和提升程序效能的重要基础。另外,把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作为企望,给予决定的动机和缘由一个相对妥帖的诠释,也是体现合理化的内在要求之一。旅游规划制度与管理程序的透明度提高步骤:旅游规划信息公开制
【学位授予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29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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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5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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