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声喧哗 微博“围城”——微博舆论对司法环境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4-02-19 22:24
在中国,微博已经成为继新闻网站、BBS、博客等之后,舆论生成的主要平台。微博舆论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司法活动亦不例外。本文通过李某某案在微博上的传播为例,细致整理了微博舆论与司法活动的互动过程。分析了微博舆论影响司法环境的手段——通过干扰大众判断、标签化案件双方当事人、改变司法当事人话语地位、暗示某种司法环境的方式营造全新的拟态司法环境。其结果是导致司法环境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司法舆论被集中与放大、司法部门遇到新的挑战,而拟态环境也出现了环境化的趋势。这种影响发生作用的制度原因在于司法信息公开滞后,技术层面的原因是微博高效率的传播、共享速度。从主体上看,包括微博用户权利意识提高,法律、媒介素养存在不足;客体原因则是司法部门自身存在问题。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四点改进建议:加快司法信息公开的步伐、加强普法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增强司法从业人员和司法部门的司法独立意识、提高司法活动的权威性。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缘起
1.2 以往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主要内容、方法及可能的限制
1.4 研究对象选择
第2章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关系
2.1 舆论与司法环境的关系
2.2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关系
2.2.1 微博舆论的特性
2.2.2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现实关系
2.2.3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理想关系
第3章 李某某案微博舆论发展脉络
3.1 李某某案事件节点
3.2 李某某案微博舆论发展脉络
3.2.1 李某某案微博微指数分析
3.2.2“刺激—反应”机制主导下的李某某案微博舆论生成模式
3.2.3 李某某案新浪微博舆情演变过程
3.3 李某某案新浪微博文本分析
3.3.1 用户分析
3.3.2 原创情况分析
3.3.3 文本类型分析
3.3.4 情感类型分析
第4章 微博舆论影响司法环境的方式
4.1 干扰大众对案件的判断
4.2 标签化案件双方当事人
4.3 突破法律边界
4.4 改变案件双方的话语地位
4.5 暗示带有争议性的司法环境
4.6 搭建理性交流的平台
第5章 微博舆论影响司法环境的结果
5.1 众声喧哗——司法舆论被集中、放大
5.1.1 庭外各方的舆论博弈
5.1.2“微博法官”:游走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5.2 微博“围城”——司法部门面临的新挑战
5.3 虚实转换——拟态司法环境的环境化
第6章 微博舆论对司法环境产生影响的原因
6.1 制度原因:司法信息公开滞后
6.2 技术原因:微博高效率的信息传播速度
6.2.1 参与讨论的门槛降低
6.2.2 讨论的内容不受限制
6.3 主体原因
6.3.1 微博用户权利意识提高
6.3.2 微博用户法律素养欠缺
6.3.3 微博用户媒介素养欠缺
6.4 客体原因:司法部门自身存在不足
第7章 结论和展望
7.1 结论
7.2 展望
7.2.1 加快司法信息公开的步伐
7.2.2 加强普法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
7.2.3 强化司法人员和司法部门的司法独立意识
7.2.4 提高司法部门和司法活动的权威性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903413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缘起
1.2 以往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3 主要内容、方法及可能的限制
1.4 研究对象选择
第2章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关系
2.1 舆论与司法环境的关系
2.2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关系
2.2.1 微博舆论的特性
2.2.2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现实关系
2.2.3 微博舆论与司法环境的理想关系
第3章 李某某案微博舆论发展脉络
3.1 李某某案事件节点
3.2 李某某案微博舆论发展脉络
3.2.1 李某某案微博微指数分析
3.2.2“刺激—反应”机制主导下的李某某案微博舆论生成模式
3.2.3 李某某案新浪微博舆情演变过程
3.3 李某某案新浪微博文本分析
3.3.1 用户分析
3.3.2 原创情况分析
3.3.3 文本类型分析
3.3.4 情感类型分析
第4章 微博舆论影响司法环境的方式
4.1 干扰大众对案件的判断
4.2 标签化案件双方当事人
4.3 突破法律边界
4.4 改变案件双方的话语地位
4.5 暗示带有争议性的司法环境
4.6 搭建理性交流的平台
第5章 微博舆论影响司法环境的结果
5.1 众声喧哗——司法舆论被集中、放大
5.1.1 庭外各方的舆论博弈
5.1.2“微博法官”:游走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5.2 微博“围城”——司法部门面临的新挑战
5.3 虚实转换——拟态司法环境的环境化
第6章 微博舆论对司法环境产生影响的原因
6.1 制度原因:司法信息公开滞后
6.2 技术原因:微博高效率的信息传播速度
6.2.1 参与讨论的门槛降低
6.2.2 讨论的内容不受限制
6.3 主体原因
6.3.1 微博用户权利意识提高
6.3.2 微博用户法律素养欠缺
6.3.3 微博用户媒介素养欠缺
6.4 客体原因:司法部门自身存在不足
第7章 结论和展望
7.1 结论
7.2 展望
7.2.1 加快司法信息公开的步伐
7.2.2 加强普法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
7.2.3 强化司法人员和司法部门的司法独立意识
7.2.4 提高司法部门和司法活动的权威性
致谢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本文编号:390341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xinwenchuanbolunwen/3903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