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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协检人员协助开展屠宰检疫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02-18 23:51
  2017年,辽宁省根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开展了生猪屠宰兽医卫生检验配套规程(范)制定及验证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启动了生猪屠宰企业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作为协检人员进行屠宰检疫,官方兽医进行现场监督出证的屠宰检疫模式。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该模式能够适应当前动物检疫监督工作新形势,能够有效地促进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提升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本文分析了该模式的运行成效,并提出下一步的建议。 

【文章来源】:新农业. 2020,(2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意义
二、调整屠宰检疫工作模式后取得的一些成效
    (一)明晰了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有效地推动屠宰企业建立质量管理规范,提升了企业质量控制能力
    (三)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行政效能,提高了屠宰企业自发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三、建议
    (一)加快推进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二)强化兽医卫生检验人员管理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积极引导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与升级



本文编号:363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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