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公司控制权实现形式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17-04-08 13:12
本文关键词:新创公司控制权实现形式的法理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商事组织形态可以分为人合性和资合性两类,随着科技的发展,物质资本,特别是货币资本在商事组织运行中的重要性有所降低,以雇员、管理层为主体的人力资本和创始团队、研发人员为主体的智力资本对组织的发展愈发体现出高出常规估值的重要性。这种以智力为核心资本的新创公司在如何配置控制权方面存在了若干困境:第一,新创公司的控制权缺乏稳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创始团队若持股比例过低,容易被财务投资者等大股东排挤乃至驱逐出公司董事会,进而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其二,创始团队亦可能以违约方式“切断”协议控制关系,导致大股东对公司的协议控制缺乏组织法上的保护;第二,控制权易主的救济不足;第三,新创公司在融资需求和股东异质性等方面对控制权实现提出的新要求。如何实现新创公司的控制权配置以及其法理基础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第一章从目前新兴的互联网公司普遍采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治理结构设计引出公司控制权的实现形式是否具有法理基础这一重要命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大问题:首先,控制权只能通过直观的优势股权比例来实现吗?其次,通过对一股一权原则的突破,赋予股权在表决权上的差异性,是否具有法律基础?再次,传统的双层股权赋予了A、B两种股票享有不同比例的表决权,但都以具有一定的持股数量为基础,申言之,超越比例、脱离股权基础的控制权能否具有法理基础?在公司的管理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分离之后,公司的控制权人能否与所有权人相分离?第二章从学说层面探讨了公司控制权的核心权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控制权的类别化,探讨其固有特征,控制权具有事实权力属性、间接性权力属性、可分割性、可转移性、非对称性、剩余权属性。控制权是对公司全部资源享有利益上的排他性支配权。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享有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是控制权的表现形态。在控股股东享有控制权的情形下,一体享有所有权与经营权,若出现非控股股东享有控制权的情形,则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故而,控制权是从事实层面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与“合”关系的界定。第三章总结了新创公司控制权的变迁逻辑是:控制权的界定由主体判断标准转变为客体判断标准,控制权的独立性趋强,控制权实现形式在趋同与异化之间反复博弈,从合同法出现契约不完备到组织法的固定与保护,再到合同法的补充与救济,控制权的共同治理,控制权的综合实现以及商事实践与商事规则的互动与博弈等。我国目前的公司法框架下,公司控制权实现的形式逼仄。有鉴于此,控制权实现形式的偏离设计必定存在商业需求上的有利性和迫切性,而我们需要解决的其法理上的正当性论证。第四章首先对资本强权观进行了检讨,认为商事组织的关键资本经历了“货币资本→可估值的非货币的物质资本→难以直接估值的人力资本→从人力资本中独立出来的智力资本”。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债权融资机制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质资本投入在公司中的重要性,而知识经济的勃兴促使人力资本和智力资本越发重要,相比于以雇员为表现形式的人力资本,智力资本的可替代性更差,公司需要借助股权结构、控制权实现形式等方式“留住”智力资本这一关键资产。其次,新创公司所具有的专用性较强、回报周期较长、不可分割性、团体性等,决定了在控制权配置方面需要克服契约的不完备性以获得更强的组织法上的保护与激励,与此同时在组织法固化的机制下通过契约安排实现自由约定。再次,公司是基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智力资本形成的一系列契约联结,三类资本的不同配置比例和组合关系(即公司的资产属性)影响了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形式的安排。对于代理成本的控制与转移亦支持了新创公司在控制权配置方面的选择。第一,但决策与后果承担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分离度越大,决策者就越不可能自行内化其决策的责任。第二,一方面通过人事更换施加外部约束,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司文化的认同施加道德约束,由此,也同时实现公司管理层代际更迭下治理结构的稳定与企业文化的传承。第三,引入多元化的控制权实现机制,能够有效避免单纯谋取优势股权比例的直接且“粗暴”的争夺之战。第四,兼顾企业长期利益,避免过于重视公司短期利益。第五,声誉约束机制。第六,让听见炮火的创始团队享有控制权,能有效避免双层委托代理机制下,信息传导的耗散。复次,控制权与受益权可分离,股东的异质性以及融资结构都对新创公司的控制权分配产生了影响。从公司经营史的维度,前期投资的风险应体现在控制权配置中,并且在公司发展不同阶段,投入资源的相对价值亦各有不同,多种实现形式能合理地配置公司的法权形态。
【关键词】:控制权 新创公司 契约安排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12.29
【目录】:
- 摘要2-5
- Abstract5-12
- 导言12-18
- 一、问题的提出12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12-13
- 三、文献综述13-16
- 四、主要研究方法16
- 五、论文结构16-17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7-18
- 第一章 新创公司控制权的创新与困境18-22
- 一、新创公司概念的引入18
- 二、新创公司的控制权困境18-21
- (一)控制权缺乏稳定性18-19
- (二)控制权易主的救济不足19-20
- (三)新创公司对控制权实现提出的新要求20-21
- 三、问题的提出21-22
- 第二章 公司控制权的核心权能与固有特征22-26
- 一、公司控制权的核心权能22-23
- (一)学说分野22
- (二)维度分野22-23
- 二、公司控制权的固有特征23-26
- (一)控制权的类别化23-24
- (二)控制权的特征24-26
- 第三章 公司控制权的实现形式:控制权的单一性与多样化研究26-38
- 一、一股一权的争议与变迁26-27
- 二、从重大事项表决权层面进行的协议安排27-29
- (一)表决权代理27
- (二)累积投票27-28
- (三)信托制中表决权与股权的分离:表决权信托和受益权信托28
- (四)股东表决权拘束协议28-29
- (五)限制性条款29
- (六)小结29
- 三、类别股对同股同权的突破29-32
- (一)股东同质性假设的缺陷29-30
- (二)股东的异质化30-31
- (三)类别股赋予了控制权重新配置的可能性31
- (四)类别股对融资结构的包容性和适应性31
- (五)广泛应用的双层股权31-32
- 四、提名权的分离与人事任免权的保留32-33
- (一)董事任免权是公司控制权的核心32-33
- 五、控制权的变迁逻辑33-38
- (一)控制权的界定由主体判断标准转变为客体判断标准34
- (二)独立性趋强34-35
- (三)在趋同与异化之间反复博弈35
- (四)从合同法到组织法再到合同法35-36
- (五)控制权的共治36
- (六)控制权的综合实现36-37
- (七)商事实践与商事规则的互动与博弈37-38
- 第四章 新创公司控制权配置的法理基础38-47
- 一、对资本强权观的克服与检讨38-40
- 二、新创公司的特质——类型化意义40-41
- (一)智力资本的专用性较强40
- (二)新创公司的回报周期较长40-41
- (三)智力要素投资者的控制权配置41
- 三、代理成本控制与转移41-44
- 四、受益权是股权的基础权能——控制权与受益权可分离44
- 五、股东的异质性与契约自由44
- 六、融资结构对控制权分配的影响44-45
- 七、前期投资的风险应体现在控制权配置中——公司经营史的维度45-46
- 八、不同阶段灵活配置法权形态46-47
- 参考文献47-53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3-55
- 后记55-5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翁岱惠;毕颖;;公司控制权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J];太原大学学报;2010年02期
本文关键词:新创公司控制权实现形式的法理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9293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292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