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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视角下的决议不成立

发布时间:2021-01-31 14:57
  决议不成立的创设是为弥补无效、可撤销二分法保护的不足,其理论基础为决议是强调程序的共同法律行为。但是,由于法律行为以合同为典型对象,而决议与合同存在深刻不同,因此,现有的法律行为一般理论无法准确定性决议不成立,也无法为不成立事由的讨论提供指引。决议不成立的功能在于填补无效事由过窄的漏洞,其实包含不成立和虽成立但无效两种性质不同的情况。决议不成立的事由因此应该分两步讨论,首先确定决议构成的最低要件,其次讨论会否定决议效力的程序瑕疵,并基于股东撤销决议的可能性来与可撤销事由区分。决议不成立事由应限定在召集、会议记录的缺乏或严重瑕疵以及表决的缺乏。《公司法解释四》第5条应做相应的限缩解释。 

【文章来源】:中外法学. 2019,31(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24 页

【文章目录】:
一、决议不成立的理论基础
二、决议不成立的正当性反思
    (一) 法律行为一般理论中的不成立
    (二) 决议不成立与决议无效的关系
    (三) 决议不成立的独立意义
三、不成立事由的评定标准
    (一) 不成立事由的封闭性
    (二) 两步走的构建方式
四、决议的最低要件
五、导致效力否定的程序瑕疵
    (一) 召集瑕疵
    (二) 出席和表决瑕疵
    (三) 会议记录瑕疵
六、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律行为的效力评价体系[J]. 殷秋实.  比较法研究. 2017(06)
[2]公司决议效力判断之裁判方法研究——基于规则漏洞填补的实证分析[J]. 武翠丹.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4)
[3]公司决议行为瑕疵制度的解释与完善——兼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4~9条规定[J]. 王雷.  清华法学. 2016(05)
[4]对公司决议效力的一些思考——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J]. 甘培忠,赵文冰.  法律适用. 2016(08)
[5]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判断标准与判断原则[J]. 赵心泽.  政法论坛. 2016(01)
[6]决议行为效力规则之构造[J]. 徐银波.  法学研究. 2015(04)
[7]论民法中的决议行为 从农民集体决议、业主管理规约到公司决议[J]. 王雷.  中外法学. 2015(01)
[8]股东会决议不存在探析——以《公司法》第22条为中心[J]. 步兵,孟星宇.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2)
[9]论意思表示瑕疵的共同法律行为——以社团决议撤销为研究视角[J]. 许中缘.  中国法学. 2013(06)
[10]股东会会议决议形成制度[J]. 叶林.  法学杂志. 2011(10)



本文编号:301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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