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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勤勉义务的豁免功能与责任构成

发布时间:2021-02-26 01:50
  勤勉义务有别于一般过失侵权中的注意义务,但仍属过失责任的范畴,具有保护行为自由之属性,反映在公司法中则具有责任豁免功能:只要董事高管在决策时妥善履行勤勉义务,即使决策引发公司损失,也得以已履行勤勉义务为由抗辩免责。勤勉义务的主体范围具有封闭性,但仍应采实质标准,即包括实际行使董事高管职权的人员。勤勉义务内容应限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为董事高管所规定的事务性职责,但得以此基础在个案中适当解释与类推。违反勤勉义务造成损害的因果链条为:违反事务性职责→行使决策性职权→决策结果引发损失;事务性职责与决策性职权之间有请示型、知悉型、督查型三类对应关系。损害结果要件要求固有利益或债权性利益均达到已受损之状态。责任构成要件应由作为原告的公司或股东举证,但董事高管得以勤勉义务已完成、勤勉义务与决策行为的对应关系进行抗辩。 

【文章来源】:中国应用法学. 2019,(04)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勤勉义务的豁免功能
    (一)勤勉义务的特殊性
    (二)勤勉义务的价值基础
二、违反勤勉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责任主体:内部封闭性
        1. 主体适格的实质标准
        2. 合谋或共同行为的排除
    (二)侵害行为:勤勉义务与决策行为的区分
        1. 勤勉义务的字义。
        2. 勤勉义务的依据与标准。
        3. 事务性职责与决策性职权的区分。
    (三)因果关系:违反勤勉义务与损失的关联性
        1. 事务性职责与决策性职权的关联性
        2. 决策性职权与公司利益损失的关联性
    (四)损害结果:利益损失的已然性
三、违反勤勉义务责任的举证责任分配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构建损害赔偿法中统一的可预见性规则[J]. 潘玮磷.  法学家. 2017(04)
[2]上市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的司法裁判标准[J]. 张红,石一峰.  东方法学. 2013(01)
[3]公司高管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构造:外国经验与中国方案[J]. 王建文,许飞剑.  南京社会科学. 2012(09)
[4]勤勉义务规则的司法适用[J]. 常亮,孙莹.  人民司法. 2012(02)
[5]公司经营者忠实和勤勉义务诉讼研究——以14省、直辖市的137件判决书为样本[J]. 王军.  北方法学. 2011(04)
[6]我国公司高管勤勉义务之司法裁量的实证分析[J]. 罗培新,李剑,赵颖洁.  证券法苑. 2010(02)
[7]董事勤勉义务和遵守法律、公司章程的关系——从比较法的角度[J]. 佐藤孝弘.  时代法学. 2010(03)
[8]侵权责任法立法的利益衡量[J]. 张新宝.  中国法学. 2009(04)
[9]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及证明责任分配[J]. 何琼,史久瑜.  人民司法. 2009(14)
[10]公司董事勤勉义务研究[J]. 殷道飞.  法制与社会. 2009(01)



本文编号:305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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