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浅论国有公司法人格否认及风险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23 19:54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企业高度重视法治国企建设,在规范母子公司管理、内部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企内部还存在"审批高于章程"、"批复取代决议"等不规范的行为。本文将结合国有公司管理现状,浅论法人格否认及风险防控措施。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2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法人人格否认的含义
二、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一)主体要件
    (二)行为要件
        1.利用公司法人格规避合同或法律义务
        2.公司法人格混同
    (三)结果要件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一)规范人员任命,做好档案留存
    (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适当行使股东控制权
    (三)规范关联交易,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
    (四)坚持资本充实原则,做好重要资料的存档
    (五)尊重下级公司独立地位,避免业务干预
    (六)强化内部管控,树立保密意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电力垄断第一案”后的法律思考[J]. 张继昕.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9(03)
[2]民商事案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15号指导案例为例[J]. 赵苗苗.  人民法治. 2018(20)

硕士论文
[1]论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反向适用[D]. 叶俐.华东政法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24555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sifalunwen/324555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96d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