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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30 13:24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保险标的危险状况变化超过法律规定界限,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种义务,该义务对于保险人控制风险、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在保险理论上,对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研究渐趋成熟,但我国立法对保险理论的回应却很少。以往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险理论领域,而忽略中国司法实践,这也是我国立法对保险理论回应过少的原因。但不能否认,我国当前关于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法律规定存在不足,这是司法实践审理此类纠纷面临的一大难题。当前再妄谈通过立法予以纠正,实则是对法律稳定性的侵害。面对司法实践难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解释法律,增强法律适用韧性,才是解决之道。本文的研究主要从司法实践入手,通过研究判决,发现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通过研究司法案例,发现法院对于危险增加的判断标准并不统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危险增加“显著性”程度的把握不准;法院从保险法条文入手,认为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否则不负通知义务,此种“惟合同约定”的做法,忽略未约定危险增加和不真正危险增加的识别,对当事人权益造成侵害,也不利于定分止争;对危险增加通知义... 

【文章来源】:石河子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2.1 研究思路
        1.2.2 研究方法
    1.3 文献综述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1.3.3 文献评述
第二章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概述
    2.1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内涵
        2.1.1 概念
        2.1.2 与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辨析
    2.2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立法现状
        2.2.1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相关法律规定
        2.2.2 法律规定之缺陷
    2.3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法理分析
        2.3.1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法律基础
        2.3.2 危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2.3.3 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
        2.3.4 危险增加类型划分
第三章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法律适用问题
    3.1 危险增加的显著性判断问题
    3.2 危险增加识别问题
    3.3 保险人的提示说明义务判断问题
    3.4 因果关系判断问题
第四章 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法律适用建议
    4.1 明确危险增加的判断标准
        4.1.1 基于立法目的与参照保险法第16 条判断
        4.1.2 显著性判断
    4.2 明确危险增加的识别标准
    4.3 明确保险人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4.3.1 保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危险增加情形
        4.3.2 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危险增加的情形
    4.4 明确因果关系认定主体和建立多模式责任承担方式
        4.4.1 明确因果关系认定主体
        4.4.2 建立多模式责任承担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作者简介
导师评阅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保险法因果关系判定的规则体系[J]. 武亦文.  法学研究. 2017(06)
[2]我国《保险法》中危险增加通知义务完善之研究——以我国《保险法》第52条为中心[J]. 孙宏涛.  政治与法律. 2016(06)
[3]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司法审查——以《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为中心[J]. 于永宁.  法学论坛. 2015(06)
[4]保险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之法效研究[J]. 何潇.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5]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J]. 何潇.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07)
[6]保险人说明义务之形式化危机与重构[J]. 陈群峰.  现代法学. 2013(06)
[7]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司法审查[J]. 王静.  法律适用. 2013(01)
[8]保险本质和功能的法学分析[J]. 叶林,郭丹.  法学杂志. 2012(08)
[9]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若干问题探讨[J]. 高燕竹.  法律适用. 2010(08)
[10]试析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J]. 汪华亮,张瑞彩.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0(01)

硕士论文
[1]我国保险法上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研究[D]. 梁汪洋.华侨大学 2018
[2]论保险标的之危险增加[D]. 陆颖.南京大学 2018
[3]论保险法中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D]. 付海剑.华东政法大学 2016
[4]论保险标的转让中的通知义务[D]. 陈蕊.吉林大学 2016
[5]论我国保险法中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D]. 王明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4
[6]保险法中危险增加制度研究[D]. 刘芳源.大连海事大学 2014
[7]论我国保险法上危险显著增加的通知义务[D]. 王荣.吉林大学 2014
[8]论保险法上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D]. 马鹏鹍.吉林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25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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