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07-12 05:51
  2018年,美国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法案》(以下简称FIRRMA)正式生效,通过修改实体规则,增加新的安全考虑因素扩大了CFIUS的管辖范围,明确金融投资和其它投资;通过修改程序规则,引入了强制申报流程,设置简易申报程序,延长了CFIUS的审查期限。2019年我国通过的《外商投资法》第35条对外国投资安全审查也进行了规定,但在规则内容的明确性与审查机构的合理设置问题上仍存在明显不足,建议借鉴美国最新立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明确审查机构权责分工,提高国家安全考量因素的确定性并完善监督机制。 

【文章来源】:海南金融. 2020,(05)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建立: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成立
    (二)成型:1988年《埃克森—费罗里奥修正案》出台
    (三)发展:2007年《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及施行细则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FIRRMA的实施
    (一)FIRRMA的立法背景
        1. 经济背景
        2. 政治背景
        3. 法律背景
    (二)FIRRMA的修改内容
        1. 实体规则
        2. 程序规则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明确审查机构权责分工
    (二)提高国家安全考量因素的确定性
    (三)完善监督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变迁、修改及影响——以近期中美贸易摩擦为背景[J]. 沈伟.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2]美国外资审查制度的变迁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 李巍,赵莉.  国际展望. 2019(01)
[3]美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的新动向及其应对——以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为例[J]. 冯纯纯.  河北法学. 2018(09)
[4]透视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J]. 吕贤.  中国领导科学. 2018(02)
[5]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可问责性分析[J]. 陶立峰.  法学. 2016(01)
[6]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立法中的若干重要问题[J]. 漆彤.  中国法律评论. 2015(01)
[7]中美外资并购立法宗旨之比较[J]. 陈业宏,夏芸芸.  法学评论. 2012(03)
[8]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立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1条的实施[J]. 王小琼,何焰.  法商研究. 2008(06)
[9]略论80年代日本对美国的直接投资[J]. 林进成.  亚太经济. 1991(02)



本文编号:327934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27934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edf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