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肯定已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双重赔偿权
发布时间:2017-10-16 00:42
本文关键词:应肯定已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双重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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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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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工伤保险条例 要求赔偿 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制度 经办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 企业职工
【分类号】:D922.55
【正文快照】: 劳动者因工负伤的双重赔偿权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后,除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外,还可向侵害人要求赔偿。这里的侵害人包括用人单位及其雇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劳动者是否享有双重赔偿权与一国的工伤保险性质有着直接联系。唐明法官在文中已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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