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本文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与融合,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诸多影响和全新的挑战,这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在新的法律制度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制面临转型的要求,特别是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出发,以实现劳资和谐为目标,建立和谐的用工关系,这是顺应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本文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要求,重点分析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块中劳动关系的影响,并探讨企业的应对策略和未来人力资源管理体制的变革方向。
王肃在《《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与融合》一文中提出了《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分为显性冲突与隐性冲突两种,对二者的融合则划分为强制性融合与自然性融合两个阶段。并认为强制性融合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主要特点,而自然性融合则是一个“大道之行,行于自然”的境界,新型劳动关系便在《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融合中走向成熟。我个人认为,此观点初步提出了《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构建新型劳动关系的主张,并为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指明了发展方向。即在新的法律制度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制面临转型的要求,,特别是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出发,以实现劳资和谐为目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这是顺应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当前,经济全球化下劳资关系呈现以下特点:全球市场化与资本全球化;劳资力量对比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与劳工运动重组;劳工标准与国际经济贸易挂钩及反倾销;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选择。所以,如何通过合理、妥善的劳工政策来协调劳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和法律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受全球经济波动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同时,中国劳动关系呈现以下基本特点和趋向:劳动关系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但调整机制尚不完善;劳资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首要因素;劳动关系正在由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发展;社会劳资关系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在劳资关系存在一定矛盾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的劳动关系存在原子化现象——工人尚未形成集体力量;劳动法制的不完善现象——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劳动合同的实施状况存在以下问题:无合同——随意用工;合同短期化——降低人工成本;合同不规范——劳工权利不明确;劳工标准不落实——劳工权益受侵害。在以上情况下,中国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出现并呈增加趋势,且劳动争议呈现如下特点:劳动争议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争议的性质主要是权利争议;集体争议占到争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集体行动开始具有
Word文档免费下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下载1-11页,共11页)
本文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与融合,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2470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124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