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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保护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平衡

发布时间:2021-03-14 09:11
  与离职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广泛采取的方式,竞业禁止合同的存在,有一定法理依据,但是也存在与保护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相冲突之处,法律必须对竞业禁止合同进行必要的限制,从而实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平衡。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05,(09)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竞业禁止合同的法理基础
    (一)在职雇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二)离职雇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二、保护劳动者自主择业权和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悖论
三、通过对竞业禁止合同的立法限制,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
    (一)对合同适用主体资格的限制
    (二)对竞业禁止区域和行业领域的限制
    (三)对竞业禁止期限的限制
    (四)对经济补偿的限制
    (五)对违约责任和免责事由进行规定



本文编号:30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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