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劳动争议仲裁10大典型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1-05-12 14:45
<正>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10大典型案例。这是继2015年以来第4次发布。这些案例是从2017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处理的8万余件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涉及年休假、竞业限制、试用期、培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开具离职证明、外国人就业、解除聘用合同等较为常见的劳动人事争议。
【文章来源】:工会博览. 2019,(04)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工作履历造假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获支持
劳动者未申请休年休假不等同于放弃年休假补偿
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地点不属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培训期间付工资不应计入培训费用
隐瞒利益冲突进行利益输送用人单位解除合法
多次催告未返岗事后交假条旷工解除理由可成立
竞业限制生效条款附期限限制劳动者权益属无效
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不应设前提条件
外国人就业同样须参保签有双边或多边协议方可免除
违约金条款须遵守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差异
本文编号:3183600
【文章来源】:工会博览. 2019,(04)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工作履历造假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获支持
劳动者未申请休年休假不等同于放弃年休假补偿
合理调整工作岗位地点不属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培训期间付工资不应计入培训费用
隐瞒利益冲突进行利益输送用人单位解除合法
多次催告未返岗事后交假条旷工解除理由可成立
竞业限制生效条款附期限限制劳动者权益属无效
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不应设前提条件
外国人就业同样须参保签有双边或多边协议方可免除
违约金条款须遵守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差异
本文编号:31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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