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应否获得二倍工资

发布时间:2021-08-07 17:41
  <正>[案例]2017年5月,陈某到某医院担任护士。同年6月,医院要求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陈某因担心不方便跳槽,借故未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同年7月,医院再次要求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陈某还是未签。此后,陈某仍在医院工作。2017年10月,陈某向医院提出辞职,医院于同月31日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关系。此后,陈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医院向其支付2017年6月至10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支持了陈某的主张。医院对裁决结果不服,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认为裁决结果并无不当,驳回了医院的申请。 

【文章来源】: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9,(02)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案例]
[评析]
[启示与思考]



本文编号:332824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32824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04a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