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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过产假以后,还能再享受年休假吗?

发布时间:2021-11-02 01:31
  <正>产假和年休假都属于法律明确规定职工享有的休假权,休完产假后能否再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成为很多女性关心的问题。那么产假和年休假是否冲突,二者是否可以兼得?法律分析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 

【文章来源】:工会博览. 2018,(28)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法律分析
相关法条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本文编号:347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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