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长,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2-12-11 02:36
<正>【案情】2018年7月,某高校应届毕业生张丽到哈尔滨市的一家民营公司求职,双方签订了一份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4200元,转正后月工资5200元。张丽上班两个月后,发现跟自己情况类似的同学纷纷转正,于是也向公司提出涨工资的诉求,并质疑自己的试用期过长。公司表示,有关试用期和工资待遇的约定出自双方自愿,需严格遵守,因此拒绝了张丽转正、涨工资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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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支招】
本文编号:371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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