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不具有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可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24-03-09 17:47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处理人们在劳动、生活中发生伤害获得保障或补偿或赔偿的一种专属形式,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然而工伤保险制度并不适用于非职业性的伤害保障或补偿或赔偿,这里所谓的职业性伤害并非广义的,是专属的、特指的,是以具有劳动关系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对于不属于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除有特别规定外,一般应按民事伤害规则处理。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案情回放
争议焦点
案例评析



本文编号:392371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92371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6df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