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等就业权在立法归类中的合理差别
发布时间:2017-08-30 08:10
本文关键词:论平等就业权在立法归类中的合理差别
【摘要】:在立法上,平等就业权允许立法者对公民进行合理的差别对待,但对合理性的认定则是一个充满价值判断的问题。对此,运用规范分析的方法是较为有效的解决途径。在最低限度的理解上,平等原则要求立法者"相同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这一公式不仅能清楚地区分不同类型的就业歧视,而且给立法者进行差别对待加载了"有充分理由"的论证任务。其中,"合理的理由"可以从我国现有的宪法规范以及特定职业的性质两个方面寻求,而对"理由充分性"的论证则可以在明确立法归类的基本构成要素的基础上,转化为归类与立法目的之间关联性的判断。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平等就业权 立法归类 合理差别
【分类号】:D921;D922.5
【正文快照】: 平等就业权是一项内容丰富且包含价值判断的权利,人们往往将其与“就业歧视”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确,平等原则的要义是禁止“恣意”的差别对待,合理的差别对待是法律所允许的。但问题是,哪些差别对待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如何进行判断?这是“最难对付的问题”。一般而言,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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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5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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