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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2款规定之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05 22:07

  本文选题: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财产刑 ; 参考:《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5年02期


【摘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2款确立了侵权赔偿责任优先,将违法行为的"同一性"作为适用条件。该条件包括行为数量上的单一性与唯一性以及财产责任承担上的重合性与冲突性两个基本要素。受调整对象的限制,《侵权责任法》仅规定了侵权赔偿责任优先,但其他民事赔偿责任也存在优先适用的余地,未来民法典应确立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建立民事赔偿优先的程序法衔接与保障机制,立足事前救济。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在行政罚款责任及刑事财产刑责任认定及执行中,应当将行为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赔偿纳入其财产范围中,依法适用缓、减、免制度。可将民事赔偿权利人纳入刑事财产刑及行政罚款执行程序的案外人中,借助执行异议和执行中止,确保民事赔偿优先的实现。
[Abstract]:Article 4, paragraph 2, of our country's Tort liability Law establishes the priority of tort liability and regards the "identity" of the illegal act as the applicable condition. This condition includes two basic elements: the singularity and uniqueness of the behavior quantity and the coincidence and conflict of the property liability. Limited by the object of adjustment, Tort liability Law only stipulates tort liability first, but other civil liability also has the space to be applied first. The civil civil code should establish the principle of civil liability priority in the future. To establish the procedural law linking and safeguarding mechanism of civil compensation priority, based on prior relief.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 and the people's court should bring the civil compensation that the actor may bear into the scope of their property and apply the system of reprieve, abatement and exemption according to law in the cognizance and execution of the responsibility of administrative fine and criminal property penalty. The obligee of civil compensation right can be brought into the criminal property penalty and administrative fine execution procedure of the case outsiders, with the help of executive objection and suspension of execution, to ensure the realization of civil compensation priority.
【作者单位】: 安徽大学法学院;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FX029)
【分类号】:D9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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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立新;;论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J];法学家;2010年02期

4 李建华;麻锐;;论财产性民事责任优先承担规则[J];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08期

5 陈凡;;论民事赔偿优先于行政罚款[J];学术论坛;2006年06期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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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国涛;死者生前人格利益民法保护的法理基础——读《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后的再思考[J];比较法研究;2004年04期

6 张谷;论债务免除的性质[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2期

7 柳经纬;;共识与分歧——评现有三部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2年01期

8 柳经纬;;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J];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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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瑞海;;专利权权属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A];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提升专利代理服务能力-2011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年会暨第二届知识产权论坛论文集[C];2011年

3 程欲民;丁吉生;;认真对待责任——对赔礼道歉民事责任的反思[A];探索社会主义司法规律与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C];2011年

4 曹平;;人身伤害赔偿中的抚养费研究[A];浙江省2012年保险法学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2年

5 庞成;朱瑞;刘爱民;;病案质量对医疗纠纷诉讼的影响[A];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十三届学术会议论文集[C];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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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叶乃锋;国际航空侵权责任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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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娇;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较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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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范玲;责任保险中的保险利益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3年

9 邓冰宁;美国第三人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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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集圣;我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0年

2 侯聪绘;纯粹经济损失救济问题研究[D];烟台大学;2010年

3 马晓鸿;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研究[D];西北大学;2011年

4 杨露娜;财产刑执行和民事执行竞合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5 赵则;消除就业年龄歧视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6 李强;民事“执行难”及其解决问题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

7 王婷婷;食品安全领域中消费者民事权利保障研究[D];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

8 高阿丽;民事执行中参与分配制度研究[D];山西大学;2011年

9 隋丽婷;侵害生命权致第三人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年

10 胡东;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D];黑龙江大学;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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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兴良;论刑罚权及其限制[J];中外法学;1994年01期

3 陈凡;法律关系的哲学思考[J];学术论坛;2002年02期

4 蓝承烈;;民事责任竞合论[J];中国法学;1992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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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陆文彬;;利益衡平理论在环境民事赔偿责任领域的嬗变[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5期

4 王豹;评估机构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J];经济研究参考;1999年65期

5 谌蔚;;谁应承担证券交易资金被盗卖盗取的民事赔偿责任[J];企业家天地;2005年11期

6 王守田;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民事赔偿责任[J];建筑;2005年03期

7 陆文彬;;论环境民事赔偿责任社会化的理论基础[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06期

8 陆文彬;;刍议环境民事赔偿责任社会化的理论基础[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10期

9 祁群;论上市公司董事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J];上海金融;2002年02期

10 应婷,刘常学;论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3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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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劳力;民事赔偿优先尚需克服法律技术难题[N];法制日报;2009年

3 卢碧珍;雇工摔伤丢性命 工头依法要赔偿[N];法治快报;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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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欧阳北宁 梁秀薇;公司荒地积深水 4岁男孩溺水亡[N];法治快报;2009年

6 刘凡 冉瑞奎;天灾固然惨烈 人祸当可避免[N];中国气象报;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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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尧;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制度的展开与限缩[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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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中伟;论我国食品安全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完善[D];山东大学;2012年

5 王秋根;中美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D];华侨大学;2011年

6 桂静;我国海洋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与赔偿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

7 施蕊;产前诊断偏误之民事赔偿责任研析[D];重庆大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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