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23 05:41
【摘要】:商标权取得制度是商标体系的基石。在取得方式上,主要有使用取得和注册取得这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在历史发展上,首先确立的是使用取得,而随着商业发展需求,同时也基于使用取得制度上的一些弊端,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得到确立,但是也引入一些新的问题。不论采用哪种取得模式,取得制度都应该体现商标本质和实现商标功能。本文第一章从商标状况入手来阐述注册取得制度的现状和问题。针对我国采用的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在当前发展中出现的一些乱象,特别是商标抢注和商标囤积进行分析,不仅仅分析其现象,例如商标抢注的商标囤积的各种类型和相关案件等,更从其成因角度来分析,除了利益驱动和现实需求等表面原因,进一步从深层次剖析了注册制度的错误认知和制度缺漏等原因。本文第二章从历史和理论考证方面进一步剖析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首先,从历史发展视角来分析商标权取得模式和注册取得的确立过程,特别是注册取得确立的现实原因以及我国的注册取得制度的沿革等。其次,从国际视野对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进行了分析,通过对使用取得制度代表美国的立法和发展的分析,美国的使用取得制度中实际上也包含了注册取得制度的成分,而在针对使用取得转变为注册取得的代表英国的立法和发展的分析中,发现英国的注册取得制度中包含了大量的使用要素。进一步,在商标相关的国际条约中,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已经建立了世界范围内的注册取得制度,这也体现了国际贸易对注册取得制度的需求。最后,通过对注册取得的根据的分析,深入探究了注册取得与商标本质和商标功能之间的关系,即商标本质和商标功能是注册取得制度的基础,意思自治与法律确认体现了注册取得制度的性质,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体现了注册取得制度的价值。本文第三章阐述了商标权注册取得的制度设计,包括基本原则和实质要件以及注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在基本原则中,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与真实使用目的的相统一;在实质要件中,重点分析了显著性的内容和依据,特别是针对固有显著性的剖析以及与使用取得制度中显著性基础的对比,从中得出了注册取得制度中显著性判断的基础:法律推定的合理性。在最后一节,阐述了注册取得制度与商标使用的关系。在第四章,结合前三章中针对我国商标制度中乱象及其成因分析和注册取得制度的基础以及制度设计等内容,对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我国当前的商标注册取得制度中的众多问题的主要根源在于对商标注册取得制度的错误认知和当前注册取得制度中的一些制度缺漏,对此通过一些规制设置,使得注册取得商标权能够回归商标本质,例如对缺乏真实使用目的的申请和恶意申请的法律规则,针对未使用的注册商标的法律规则,以及注册商标权之间的冲突解决规制等。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43
本文编号:2582099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43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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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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