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浮动抵押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2-24 00:45
【摘要】:浮动抵押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英国衡平法的一种担保制度,企业在其一定范围内以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设定抵押,设押财产可以自由经营流转,在特定状况发生时,设押财产结晶为固定抵押以偿还债务。与传统的担保制度相比,浮动抵押的优势在于更讲求效率,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它是国际商业信贷中广泛采用的一种担保制度,与传统的担保制度相比,它突破了传统固定抵押制度对抵押物范围的局限,将其从“现存财产”扩大到“将来财产”。随着社会体系的深刻改革和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首次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浮动抵押作为具有包容力和最便利的一种担保方式,正是适应我国当下中小企业需求和信贷管理现状的一个创新品种。它克服了传统物权担保方式的弊端,有利于充分发挥财产整体的担保价值,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便捷了经营者进行融资;有利于扩大中小企业抵押标的范围,提升中小企业授信额度;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有利于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对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及金融企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综合运用了比较分析法、法律经济学分析以及SWOT分析、价值分析等方法,从浮动抵押的价值、立法沿革和架构入手,对比发达国家浮动抵押制度的运行,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来分析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运行过程中的不足与风险,针对我国负担抵押主体过于狭窄,权利义务不明,未对抵押权的优先权顺序给予规定等问题,在完善立法方面提出要调整浮动抵押制度中的主客体范围、完善抵押登记制度、明确界定“正常经营”的含义限制抵押人的自由处分权、引进接管人制度;在防范信贷机构风险方面提出要加强银行抵押登记和抵押财产流动性监管、完善抵押登记合同条款、提供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以及中小企业在浮动抵押业务中自身风险的防范三个方面寻求解决方案。
【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2
本文编号:2582299
【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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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霍冰;;浮动担保的法律问题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年08期
,本文编号:258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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