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产品”与“设计”适度分离视角下看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1 21:16
【摘要】:GUI,又称电子产品图形用户界面,英文名称为Graphical User Interface,其是指采用图形方式显示的电子产品的操作用户界面。与黑白电脑时期的DOS系统计算机相比,如今的人们再也不需繁琐的记忆和手动敲入繁琐代码,从命令行界面进化到现在,图形界面对于用户显然在视觉上更易于接受。直接使用触控对话,将特定设计设置在显示屏的特定位置,操作与视觉整体结合后,通过美观而不单调的视觉消息“提示用户”状态的改变,电子产品图形用户界面显然已是进入电子时代的最重要部件。电子产品界面也不仅是体现在电脑之中,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一系列产品均与图形界面相依存且无法分割,但此种新时代极其重要的新产物,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并未受到合理的保护。伴随电子时代的日新月异发展和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价值越来越高,成为生产经营者竞争的重要武器。由于GUI外观设计专利与硬件产品的关系并不紧密,使得GUI外观设计专利的抄袭非常容易且成本极低,导致抄袭现象十分严重。放眼全球各大司法管辖区,较为发达的司法管辖区及国家已经针对GUI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了较全面的布局保护。其在全球范围内存在不同的保护模式,例如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将图形用户界面纳入了专利保护范围,这些司法管辖区均在电子行业有突出表现及保护需求,故需要更加全面的制度构建以保护产业发展。欧盟、日本、韩国都以单行法的形式对外观设计进行保护,而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则是将外观设计囊括在专利法保护之中。不同的立法形式也导致图形用户界面在各地区保护的不同。我国尚未在狭义法律层面规定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过于强调产品及载体的重要性,以至于在司法裁判中存在诸多问题,故仍需吸取经验调整立法。2014年以前,显示于电子设备中的图案属于不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情形,这代表,GUI外观设计专利作为显示设备中图案的一种也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鉴于此,2014年5月1日新实施《专利审查指南》明确规定GUI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向专利局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时规定了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GUI外观设计专利的排除范围以及授权条件。将GUI外观设计专利在国内推向大众的眼前的是,2017年12月25日奇虎360诉江民公司案作出一审判决,引起了社会及业界热烈的讨论,并称之为:国内GUI第一案。本案最终结果是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令不少法学界人士感到失望,而2018年3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江民公司对奇虎公司带有GUI外观设计专利“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ZL201430324283.6)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作出审查决定。本文从以上案件受到启发,并基于以上展开研究。本文首先从外观设计的定义入手,引出GUI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与特征,进而过渡至电子产品用户界面的保护中的载体问题进行初步铺垫,对其定义、性质等内容进行研究并结合学科特点这一概念明确化。随后将苹果案及奇虎诉江民案引出,探讨其中司法实践与立法的矛盾点。从四个层面分析指出奇虎诉江民案存在的问题:侵权行为障碍、现行法对GUI的保护存在缺陷、法官的主观裁量、权利人无法保护权益。透过以上四个问题及对苹果案中GUI专利确权问题的简析,来折射出我国目前保护GUI的法律应对,从国知局六十八号令及专利审查指南新版出发来研究现状。其次,通过分析不同司法管辖区对现有的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中国大陆目前对图形用户界面的专利保护模式及存在的法律障碍入手,对比世界范围内其他适用专利保护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和欧盟其中的德国和法国关于图形用户界面保护的法律制度及司法现状,同时结合局部外观设计和屏幕载体的相关内容,分析我国对于图形用户界面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其不足,在专利立法走向中寻找立足点,探讨保护策略模式优化的必要性,并对图形用户界面在专利法律制度层面的保护提出具体建议。最后将文章的落脚点推向完善GUI的外观设计保护的路径选择。GUI的保护不单是外观设计的客体的增加问题,而外观设计的保护是否需要强调与载体的结合,外观设计是否应该提供局部外观的保护,乃至电子产品外观设计保护,在整个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定位联系在一起。首先,对法律进行重新审视并完善,并支持外观设计应予以单独保护。由于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性较低且数量庞大,因此如果进行实质审查势必会造成很大的资源浪费,审查人员应接不暇,且使审查周期大大加长。但从长远考虑,如果能提高审查人员的整体审查能力,提高审查效率,使外观设计专利能在保证审查周期的情况下进行实质审查,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将绽放不一样的风采,笔者认为,设计专利的实质审查应尽快进行。其二,必须削弱并将载体不作为强制性,适度引入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也称部分外观设计)。究其为何需增加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由于目前保护缺位,我国没有局部外观设计保护制度是其中关键,若有此制度将通过虚实线划分可更加明确图形用户界面的保护区域。另外,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也极其有必要。对载体的过度强调已十分严重影响专利权人的维权之路,因此笔者认为引进“局部外观设计”制度对我国而言势在必行。其三,主张“产品”与“设计”的适度分离分类认定。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组及《专利法》修订工作的推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专利制度尤其是GUI相关的外观设计制度一定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分离认定主要需从厘清产品定义出发,支持将认定产品进行分类化区分,正确理解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并需要厘清软硬分离时产品如何界定。同时笔者提出一个全新的理念即分相保护,其含义可以理解为具有单元的选择性保护,其含义极其广泛,需结合实操进行更加具有有效性的划分。其四,将混淆理论及淡化理论融入保护可对GUI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更加完整的保护。本文以产品与设计的分离为视角,尝试构建系统的GUI保护体系,激励GUI设计者创新活力。当然在完善GUI保护路径选择的考量因素细化和可操作性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未来继续深入研究。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42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李良平;李明;;浅析韩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9年06期

2 刘迎春;;多国外观设计专利未经授权使用是否侵权[J];法制博览;2016年34期

3 张威;;外观设计专利布局浅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6年12期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式法器发行公告[J];中国人大;2017年01期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式法器发行公告[J];中国人大;2017年03期

6 张琳;;英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及其网站上的相关资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7年04期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式法器发行公告[J];中国人大;2017年06期

8 曾贞;关健;;浅析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修改之简要说明[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7年05期

9 陈静;;再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及判定方法——兼评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J];专利代理;2017年01期

10 潘天怡;;外观设计专利中创造性要求的边界[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02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郭馥菡;;试论“一带一路”背景下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问题[A];面向“一带一路”的律师法律服务——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集[C];2016年

2 马云鹏;;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模式的比较与选择[A];专利法研究(2013)[C];2015年

3 温旭;;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探讨[A];专利法研究(1996)[C];1996年

4 吴观乐;;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的色彩保护[A];专利法研究(1998)[C];1998年

5 孙剑飞;;对外观设计专利若干问题的研究[A];专利法研究(1999)[C];1999年

6 程永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审查[A];专利法研究(2003)[C];2003年

7 吴观乐;;对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两点建议[A];专利法研究(2004)[C];2005年

8 张晓都;;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A];专利法研究(2005)[C];2006年

9 刘桂荣;;国际外观设计专利分类探讨[A];专利法研究(1994)[C];1994年

10 陈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客体和保护范围[A];2009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律师知识产权高层论坛论文集(上)[C];2009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赵晓宇;五类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N];中国消费者报;2019年

2 本报记者 徐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延长至十五年[N];人民日报;2018年

3 张泉;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将进一步加强[N];中国质量报;2019年

4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刘萌;外观设计专利实体审查中判断主体和判断原则的把握[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6年

5 新金融记者 王晓东 王雅菡;“关机门”后又陷“爆炸门” 苹果咋了[N];新金融观察;2016年

6 张晓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现有设计考量[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

7 安文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玩具类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问题及建议[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

8 ;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N];人民法院报;2017年

9 记者 赵振杰 实习生 袁楠;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由三个多月缩短为10天[N];河南日报;2017年

10 朱蕾;佰利公司“手机”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有效?[N];人民法院报;2017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姜冰;产品设计中的知识产权探索和研究[D];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

2 钟敬恒;中国上市公司专利侵权诉讼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朱纯怡;我国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D];浙江大学;2019年

2 宋炎炎;“产品”与“设计”适度分离视角下看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

3 黄员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案例研究[D];兰州大学;2019年

4 王聪;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

5 彭官棋;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相似性判断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7年

6 吴昊;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主体与比对方式研究[D];厦门大学;2018年

7 彭同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法律问题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

8 卢婕;基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意象系统研究[D];中国美术学院;2018年

9 张炜颀;松下株式会社诉金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例评析[D];湖南大学;2018年

10 崔龙飞;论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D];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



本文编号:263573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63573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ff3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