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6 18:10
【摘要】: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对传统民法理论提出了巨大挑战。由于司法实践中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层出不穷,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研究表现出极大热忱。本文在对现有理论成果和实践做法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围绕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这一研究核心,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和外延、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以及司法实践中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典型纠纷进行了探讨。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念界定。首先,分析了其产生过程,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运营商事先设置了特定参数的一串二进制代码组合,该二进制代码仅是其存储形式,网络虚拟财产还有其数字化的表现形式。其次,通过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在排除关于网络虚拟财法律属性的预先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定义。再次,分析了其财产属性以及虚拟性与现实性、持续性与期限性特征。最后,考虑到分类方法的相对周延性以及新型网络虚拟财产的层出不穷和变动不居,将网络虚拟财产划分为虚拟物品、网络账号、虚拟货币以及其他具有法律调整意义的网络虚拟财产四类。第二部分法律属性主要学说评析。首先,分析了“关系范式”研究路径的不足,在对比了“权利范式”下后果论与本质论的优劣之后,选择了本质论的研究路径。其次,分析了非典型学说的不足,考虑到以物债二元体系为基础界定网络虚拟财产的合理性以及重构多元财产权体系的理论成本之高昂,设立新型权利实无必要。因此,关于其法律属性的争议,集中反映在“物权客体说”与“债权说”的“对立”之中。最后,分析了“债权说”的不足与可取之处,并澄清了对“物权客体说”的误解。第三部分论证了“物权客体说”的合理性。首先,对传统物权客体进行了历史考察,认为“物必有体”仅是《德国民法典》的权宜之计而非千年大计。其次,分析了近现代物权客体的扩张趋势,认为突破“物必有体”才是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再次,对无体物概念进行分解和重构,提出“物”的现代意义,认为物权客体包括物和权利,而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最后,提出“物”的判断标准即特定性和独立性,而网络虚拟财产满足物的特定性和独立性,属于物权客体中的无体物,同时认为物债核心区分在于支配性与请求性,而网络运营商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的权利具有物权的核心属性即支配权属性。第四部分论证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归属和权利内容。首先,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原则上归网络运营商所有的合理性,同时认为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应以约定为准。其次,分析了动产用益物权的理论争议性,认为网络用户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的使用权利属于一种基于网络服务合同而取得的债权,同时认为该债权具有一定特殊性。最后,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权利作为一个总括性概念,包括网络运营商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和用户对网络虚拟财产享有的使用权两个方面,兼具物权属性和债权属性。第五部分对司法实践中有关网络虚拟财产典型纠纷进行了探讨。首先,运用合同保护手段,认为用户与网络运营商之间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纠纷可在网络服务合同框架内得以解决。其次,网络用户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由于第三人侵害了网络用户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占有,网络用户可以基于占有保护请求权直接起诉第三人;当用户难以找到第三人而直接起诉网络运营商时,分析了网络运营商安全保障义务。再次,在网络虚拟财产交易中,认为应在不同类型网络虚拟财产交易中,区分该交易行为是属于债权转让还是属于合同承受,而区分的标准在于转让人所欲转让的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使用权利与网络服务协议中的相关义务是否可分。最后,分析了禁止让与条款的现实合理性,认为该合理性的来源只能是为了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信用评价体系、避免架空网络实名制、维护网络秩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而不应该是所谓可能增加运营成本或破坏盈利模式等。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
本文编号:2716385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李威;;论网络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J];河北法学;2015年08期
2 黄笛;;物债二分体系下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再审视[J];社会科学家;2015年04期
3 刘明;;网络虚拟财产权权利客体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02期
4 刘明;;论网络虚拟财产禁止让与特约的法律规制[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年01期
5 梅夏英;许可;;虚拟财产继承的理论与立法问题[J];法学家;2013年06期
6 马一德;;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探析[J];法商研究;2013年05期
7 林旭霞;;论网络运营商与用户之间协议的法律规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5期
8 刘文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J];中外法学;2012年02期
9 赵俊劳;;论用益物权的客体及其立法政策选择——兼评我国《物权法》第117条的规定[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02期
10 林旭霞;;虚拟财产权性质论[J];中国法学;2009年01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许可;论虚拟财产的法理[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
2 江波;虚拟财产司法保护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3 余俊生;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4 林旭霞;论虚拟财产权[D];福建师范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71638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716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