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0-09-08 09:20
2017年3月通过、同年10月施行的《民法总则》,意味着我国民法立法进程迈上了一个新的历史台阶。该法律第28条对行为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做出了规定,并在31条中确立了指定监护制度,统称为成年人监护的法定监护。同时,该法律第33条中载明具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行为能力产生缺陷之前,可以通过协议事先协商约定失去其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即明确了成年人监护的意定监护。上述两种对成年人的监护方式,共同构建成现有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因现有的法律规定依然存在瑕疵,《民法总则》对此做的概括性规定仍无法解决司法实践所存在的部分问题,所以需要在明确认清不足的条件上,制定合理的方案来改善现存问题。本文共分为五部分,具体论述及解决我国现行这一制度尚有的不足。第一部分,对这一监护制度自身内涵和特点进行梳理,与其他类型相区分,便于读者直观、清晰地认识这一概念。第二部分,着重从条文和实践两个方面探讨当前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情况。在该部分中,通过大量资料、数据的呈现,详细分析立法及司法现状,并结合自身思考,进而为推导出该制度存在的不足提供依据。第三部分,基于对我国该项制度现有情况的把握,总结得出国内现有这一制度存在着六处不甚完善的方面,作为完善这一制度的重要着力点。第四部分,选取了两大法系中具有代表性国家的相关立法做出分析,获得有益启示,为改进方案提供借鉴。第五部分,针对第三部分写明的六大不足,结合我国国情及司法现状罗列相应的六点建议,即界定监护人选资格标准、明确监护人权利义务、明晰监护对象认定标准、尊重自主决定原则、增设监护监督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监护职能。
【学位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1
【部分图文】:
司法现状中与监护有关的案子案由基本由四类构成。以99份案样本来看,其中适用特别程序的监护案件占比最大,达到了邋93%,下分三种案依次排序分别为确定监护人人选63%、撤销监护人资格16%、改变监护人选14案由为监护权纠纷的只有7%,尽管占比较小,但却比特别程序案件涉及的事要多且复杂,如汪某3诉汪某1和2—案1'中,关系到侵权责任、房屋出售等他内容,并非单纯的监护案件。从分析中可以发现,监护类案件目前的处理方大多为程序上对监护人进行确定、变更、撤销,都在监护人和需要监护对象这个主体当中进行解决。但是,涉及到范围外第三人的纠纷如何解决,被监护人尚未失去或己丧失一些行为能力时做出的行为,待他需要监护时如何保障第三的合法权益,以及该类群体自己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等问题,目前尚未找到答此外,监护权纠纷仅占比7%,体现出对监护人的监督较为薄弱。因为我私法领域仍深受传统父权影响,对于监护制度的规定依然是侧重于家庭自治。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监护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损害需要监护群体合法权益例子,而现行法律设置事后监督模式难以较好保障需要监护群体的权利和利这样的自治性模式显然己经无法顺应当前社会的进步所需。逡逑—.—逡逑
图2被监护人行为能力逡逑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逡逑在这99个案例之中,需要监护的人员都有具体的监护人进行能承担这些责任的人必须符合行为能力完整的条件,依照监护人的行了分类归纳:由第一顺位监护人配偶承担这一职责的案件有10第二顺位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案件较多,其中位居第一的是子女49%,父母9个,占比9%;第三顺位监护人中,有22个是由兄弟占比第二,约22%,其他近亲属9个,占比9%。较为遗憾的是,机抽选并未发现有其他个人和组织担任监护人的案例,可见即使在出台后明文规定可由民政部门或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监护人责任的实践中该规则被采用的情况仍较为少见。逡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情况较少的原因,的传统父权法律主义依旧盛行外,另一原因在于基层自治组织等对护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由于制度规定尚存空白,自治组织欲履行这
图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逡逑4.监护关系变更的情形逡逑笔者对99个案例样本进行分析,其中涉及到监护关系变更的有25件。25个案件中,为了更好地照顾被监护人利益而变更监护关系的情形最多,例;其次为监护人未能很好承担所负职责或者损害成年需要监护对象权利和被撤销、变更承担职责人选的,为9例;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共有5还有1例因离婚而致使监护关系发生变动的案件。可见,从更有利于被监护利保护的积极条件出发的变更情形,与权利得不到保护的消极条件变更来看,极条件占比更大,但在裁决中也仅仅只是变更了消极的监护资格,并未看到监护人进行相应的惩诫。在这之中,只有当该类群体的权益发生损害致产生的后果,才能对承担这一职责的人作出变更或是撤销,这一规定在监护人开施侵害时无法起到及时劝阻、降低损失的作用。此类诉讼还需别的监护人选保护需要监护群体的权益而提起,若是这些监护人选都对这一群体的权利漠心,不提起诉讼,该类群体的利益就会放置在谁都不理的境地,对于这一群,。,
本文编号:2813995
【学位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23.1
【部分图文】:
司法现状中与监护有关的案子案由基本由四类构成。以99份案样本来看,其中适用特别程序的监护案件占比最大,达到了邋93%,下分三种案依次排序分别为确定监护人人选63%、撤销监护人资格16%、改变监护人选14案由为监护权纠纷的只有7%,尽管占比较小,但却比特别程序案件涉及的事要多且复杂,如汪某3诉汪某1和2—案1'中,关系到侵权责任、房屋出售等他内容,并非单纯的监护案件。从分析中可以发现,监护类案件目前的处理方大多为程序上对监护人进行确定、变更、撤销,都在监护人和需要监护对象这个主体当中进行解决。但是,涉及到范围外第三人的纠纷如何解决,被监护人尚未失去或己丧失一些行为能力时做出的行为,待他需要监护时如何保障第三的合法权益,以及该类群体自己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等问题,目前尚未找到答此外,监护权纠纷仅占比7%,体现出对监护人的监督较为薄弱。因为我私法领域仍深受传统父权影响,对于监护制度的规定依然是侧重于家庭自治。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监护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损害需要监护群体合法权益例子,而现行法律设置事后监督模式难以较好保障需要监护群体的权利和利这样的自治性模式显然己经无法顺应当前社会的进步所需。逡逑—.—逡逑
图2被监护人行为能力逡逑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逡逑在这99个案例之中,需要监护的人员都有具体的监护人进行能承担这些责任的人必须符合行为能力完整的条件,依照监护人的行了分类归纳:由第一顺位监护人配偶承担这一职责的案件有10第二顺位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案件较多,其中位居第一的是子女49%,父母9个,占比9%;第三顺位监护人中,有22个是由兄弟占比第二,约22%,其他近亲属9个,占比9%。较为遗憾的是,机抽选并未发现有其他个人和组织担任监护人的案例,可见即使在出台后明文规定可由民政部门或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监护人责任的实践中该规则被采用的情况仍较为少见。逡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情况较少的原因,的传统父权法律主义依旧盛行外,另一原因在于基层自治组织等对护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由于制度规定尚存空白,自治组织欲履行这
图3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逡逑4.监护关系变更的情形逡逑笔者对99个案例样本进行分析,其中涉及到监护关系变更的有25件。25个案件中,为了更好地照顾被监护人利益而变更监护关系的情形最多,例;其次为监护人未能很好承担所负职责或者损害成年需要监护对象权利和被撤销、变更承担职责人选的,为9例;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共有5还有1例因离婚而致使监护关系发生变动的案件。可见,从更有利于被监护利保护的积极条件出发的变更情形,与权利得不到保护的消极条件变更来看,极条件占比更大,但在裁决中也仅仅只是变更了消极的监护资格,并未看到监护人进行相应的惩诫。在这之中,只有当该类群体的权益发生损害致产生的后果,才能对承担这一职责的人作出变更或是撤销,这一规定在监护人开施侵害时无法起到及时劝阻、降低损失的作用。此类诉讼还需别的监护人选保护需要监护群体的权益而提起,若是这些监护人选都对这一群体的权利漠心,不提起诉讼,该类群体的利益就会放置在谁都不理的境地,对于这一群,。,
【参考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方勇男;日本成年监护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2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4条
1 任晓晓;论我国成年监护监督制度的完善[D];华东政法大学;2018年
2 刘敏;论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之完善[D];河北大学;2017年
3 李军霞;美国持续性代理权制度新论[D];山东大学;2013年
4 李娜;英国2005年意思能力法新探[D];山东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81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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