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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SE公司诉唐祝英、淘宝公司商标侵权案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10-15 09:11
   传统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这些知识产权的应用范围逐渐渗透到互联网中。对于传统的商标权来说,互联网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互联网不仅给商标专用权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使商标专用权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其产品进行宣传和销售,扩大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且让其产品被更多的消费者所认识、使用,为企业带来更多效益。另一方面,商标使用范围扩大的同时,网络商标侵权事件亦频繁发生,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形式与传统的商标侵权形式有所不同,网络的无国界性、法律的滞后性都使得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司法救济显得更加困难。因此,对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合法、有效的规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以一件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为例简单分析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问题,通过对NISE公司诉唐祝英、淘宝公司商标侵权案的法律分析,引出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要考虑的重点所在,并就网络商标权的法律保护提出一些完善建议。本文将分三个部分对网络环境下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对NISE公司诉唐祝英、淘宝公司案做基本介绍并引出案件的焦点问题。第二部分:结合理论与案情,对NISE公司诉唐祝英、淘宝公司案中的四个焦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第三部分:阐述由NISE公司诉唐祝英、淘宝公司案引发的思考,即法院对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权、网络商标侵权的责任界限等问题,并对网络商标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学位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5
【中图分类】:D923.43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案情介绍
    1.1 案件基本情况
        1.1.1 基本案情
        1.1.2 一审判决
        1.1.3 二审判决
    1.2 由案件引出的焦点问题
        1.2.1 NISE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诉讼资格
        1.2.2 涉案产品是否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1.2.3 淘宝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1.2.4 奈思北京公司能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二章 对本案的焦点问题分析
    2.1 对NISE公司原告诉讼资格的认定
        2.1.1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2.1.2 NISE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诉讼资格
    2.2 涉案产品是否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2.1 唐祝英获得奈思北京公司合法授权的事实分析
        2.2.2 唐祝英销售的涉案产品的合法性认定
    2.3 淘宝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2.3.1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3.2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3.3 唐祝英与淘宝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2.4 奈思北京公司能否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章 由本案引发的法律思考
    3.1 法院对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权
    3.2 网络商标权侵权责任划分
        3.2.1 民事责任
        3.2.2 行政责任
        3.2.3 刑事责任
    3.3 我国网络商标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3.3.1 完善网络商标保护的立法
        3.3.2 加强对网络商标侵权的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
        3.3.3 完善网络商标侵权的救济程序
        3.3.4 提高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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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云;;网络商标侵权分析[J];中华商标;2009年03期

2 丛立先;张潇潇;;论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5期

3 吴汉东;王超政;;中国发展大局中的商标法修改[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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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奥琳;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侵权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2 胡银月;网络商标侵权研究[D];贵州大学;2006年

3 管瑞哲;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7年

4 徐隽;网络商标侵权及法律保护研究[D];兰州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84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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