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担保公司诉三江缘等五公司合同纠纷案评析
发布时间:2020-12-11 14:1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民事主体间借贷往来愈发频繁,越来越多的民事主体开始在借贷交易中采用担保的方式来提高债权的安全性。混合共同担保因其在同一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包含有多个不同性质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多样且复杂,也因此导致争议频发。我国目前有关混合共同担保制度的法律虽然不少,但是就混合共同担保中的核心问题,即保证人担保和物的担保的实现顺序上,新法与旧法在立法理念上尚存争议,且法律对实践中容易发生的争议缺乏覆盖;其中当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失效情形时,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并无明确法律规定,难以应对实践中较为复杂的具体案件。本文所讨论的北大荒担保公司诉三江缘等五公司合同纠纷案系在混合共同担保下债务人物保失效而延伸出诸多争议的典型案例,主要争议包括案由的确定、质权在质物未实际交付时是否设立生效、以及保证人在债务人物保失效时的保证责任承担问题。重点阐述在混合共同担保案件中,保证人保证与债务人的物保并存的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共同过错致使债务人的质权未设立(物保失效);债权人因其过错损害了保证人的顺位信赖利益而视为放弃物保,故保证人在质押物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其连带保证责任。由点到面...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案情概要
1.1 基本案情
1.2 法院审理
2 争议焦点
2.1 本案案由属于追偿权纠纷还是担保合同纠纷
2.2 本案质权是否有效设立
2.3 保证人应否在质押物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3 法理分析
3.1 本案案由属于担保合同纠纷和追偿权纠纷并列
3.1.1 我国民事案由制度概述
3.1.2 本案宜将争议案由并列
3.2 本案质权未成功设立
3.2.1 质权的生效要件
3.2.2 本案质物未实际交付
3.3 本案保证人应在质物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3.3.1 混合共同担保的界定
3.3.2 混合共同担保的实现顺序
3.3.3 物保失效损害了保证人的顺位信赖利益
4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一
附录二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事案由的功能:演变、划分与定位[J]. 曹建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2]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内部求偿的解释论[J]. 张尧. 法学家. 2017(03)
[3]混合共同担保之内部追偿权的证立及其展开 《物权法》第176条的解释论[J]. 黄忠. 中外法学. 2015(04)
[4]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对《物权法》第176条的理解[J]. 程啸. 政治与法律. 2014(06)
[5]论审理混合担保内部求偿权案件的裁判规则——以碰撞漏洞填补方法为研究视角[J]. 关倩. 人大法律评论. 2013(01)
[6]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改进与规则完善[J]. 刘保玉. 公民与法(法学版). 2012(07)
[7]论混合共同担保——兼评《物权法》第176条[J]. 江海,石冠彬.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3)
[8]民事案由制度的检讨与重构[J]. 马登科,廖浩.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9]论民事案由确定制度的完善[J]. 宋旺兴. 法律适用. 2012(02)
[10]混合担保中物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应否担责[J]. 黄磊. 人民司法. 2011(22)
硕士论文
[1]论合同法上的信赖利益[D]. 徐臻佳.华东政法大学 2014
[2]论混合共同担保中的追偿问题[D]. 冯静.华东政法大学 2011
[3]合同信赖利益法律保护研究[D]. 朱智巧.兰州大学 2006
本文编号:2910673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案情概要
1.1 基本案情
1.2 法院审理
2 争议焦点
2.1 本案案由属于追偿权纠纷还是担保合同纠纷
2.2 本案质权是否有效设立
2.3 保证人应否在质押物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3 法理分析
3.1 本案案由属于担保合同纠纷和追偿权纠纷并列
3.1.1 我国民事案由制度概述
3.1.2 本案宜将争议案由并列
3.2 本案质权未成功设立
3.2.1 质权的生效要件
3.2.2 本案质物未实际交付
3.3 本案保证人应在质物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免除连带保证责任
3.3.1 混合共同担保的界定
3.3.2 混合共同担保的实现顺序
3.3.3 物保失效损害了保证人的顺位信赖利益
4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一
附录二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事案由的功能:演变、划分与定位[J]. 曹建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2]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内部求偿的解释论[J]. 张尧. 法学家. 2017(03)
[3]混合共同担保之内部追偿权的证立及其展开 《物权法》第176条的解释论[J]. 黄忠. 中外法学. 2015(04)
[4]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对《物权法》第176条的理解[J]. 程啸. 政治与法律. 2014(06)
[5]论审理混合担保内部求偿权案件的裁判规则——以碰撞漏洞填补方法为研究视角[J]. 关倩. 人大法律评论. 2013(01)
[6]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立法改进与规则完善[J]. 刘保玉. 公民与法(法学版). 2012(07)
[7]论混合共同担保——兼评《物权法》第176条[J]. 江海,石冠彬.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3)
[8]民事案由制度的检讨与重构[J]. 马登科,廖浩.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9]论民事案由确定制度的完善[J]. 宋旺兴. 法律适用. 2012(02)
[10]混合担保中物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应否担责[J]. 黄磊. 人民司法. 2011(22)
硕士论文
[1]论合同法上的信赖利益[D]. 徐臻佳.华东政法大学 2014
[2]论混合共同担保中的追偿问题[D]. 冯静.华东政法大学 2011
[3]合同信赖利益法律保护研究[D]. 朱智巧.兰州大学 2006
本文编号:291067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910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