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律偶然状态不应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2020-12-19 03:13
<正>【裁判要旨】专利的技术特征应当明白确定,其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须能够通过科学方式加以描述,应当是正常情况下可被掌握和实施的技术方案。无规律随机出现的偶然状态,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不应纳入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否则将导致专利权保护范围被不恰当地扩大。□案号一审:(2012)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419号二审:(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912号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6年17期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裁判要旨】
□案号一审:(2012)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419号二审:(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912号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是与非的辨析
1.专利应当是正常情况下可被掌握和实施的技术方案。
2.无规律低概率的呈现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
3.将无规律偶然状态排除在保护范围以外是对专利制度确定性的维护。
三、避免认识误区
四、是与非的延伸
本文编号:2925146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6年17期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裁判要旨】
□案号一审:(2012)深中法知民初字第1419号二审:(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912号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是与非的辨析
1.专利应当是正常情况下可被掌握和实施的技术方案。
2.无规律低概率的呈现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
3.将无规律偶然状态排除在保护范围以外是对专利制度确定性的维护。
三、避免认识误区
四、是与非的延伸
本文编号:292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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