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立法中的问题:基于民法总则第123条的讨论
发布时间:2021-01-15 13:05
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议题,民法总则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突破,仅仅通过第123条一个条款来提示了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一部分的地位。该条在权利定义的格式、权利客体事例的列举以及"其他规定"的使用都使得它难以胜任作为知识产权上位法的重任,因而给未来的法律实践留下了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0,(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难副其实的定义
二、异类专有权利
三、财产权与人身权
四、其他客体何在
结语
本文编号:2978920
【文章来源】: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0,(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难副其实的定义
二、异类专有权利
三、财产权与人身权
四、其他客体何在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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